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7-08
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财政厅苏人通[2006]322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将《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关系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与其它各项配套改革密切相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充分认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解决好本地、本部门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 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

(三)对于部分实行 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增挂企业 牌子 )的事业单位,在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如明确按事业单位属性管理,可纳入改革范围,今后工资(津贴、奖金)福利退休等待遇统一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规范管理.不得 两头占 . 列入范围中,凡因受处分(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以及立案审查仍在审查期间的人员,暂不参加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待结案后再研究确定. 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参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执行.具体办法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下同).

(一)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详见附表1至4).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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