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2 |
四、其它规定
1、对被征收人以土地证为计户依据,按 一证一户 的原则进行补偿.对无土地证的,由棚户区改造认证组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按照认定结果进行补偿.
2、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3、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和领取补偿款时,被征收人必须亲自办理,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委托书,或者出具在征收部门工作人员见证下的书面委托书,由被委托人代为办理.
4、对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或设有抵押权的,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被征收人自行解除租赁或抵押关系,征收部门不承担房屋租赁、抵押及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5、被征收房屋发生的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