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7-02
办事指南事项名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 办理条件: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新建房屋(含商品房屋、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棚改回迁房、廉租房) 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 2.购房合同. 3.银行缴款证明. 办理形式及办理时间、地点、承诺办结时限和结果交付方式: 即来即办.请您到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办理;

受理时间:请您在法定工作日的夏季08:30-11:30,13:30-17:00;

冬季8:30-11:30,13:00-16:30;

当场取得结果. 窗口咨询

电话:0432-65256081,手机号:;

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

8:30-11:30,13:00-16:30. 办理流程:(见附图) 收费依据及标准:吉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监督渠道: 1.市长公开电话12345(24小时受理);

2.投诉举报电子

邮箱:pszwfw@163.com? 3.直接到磐石市政务大厅7楼协调督察科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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