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方式. 公司控股股东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 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披露其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如控股股东 未如期公告前述具体增持计划,则公司董事会应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公 告具体股份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