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5-08-07
1 服务条款 本条款适用於接受由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本行」)提供的账户、银行、投 资及任何其他服务的任何人士(「您」).

若本条款与个别交易 / 服务的条文或 规则有任何抵触,除本条款另有指定,该等条文或规则将就相关交易 / 服务而 言凌驾於本条款.请您细阅本条款,特别是第

1 部分条款 2(密码)、条款 12(本 行责任的限制)及条款 13(您的弥偿保证),以及第

3 部分条款 7(风险披露). 第1部分适用於所有账户及服务. 第2部分适用於银行服务. 第3部分适用於投资服务. 第1部分:一般条文 1. 您的指示 1.1 您只可透过本行所通知的方式,根氖谌ㄊ橹械那┦鸢才偶氨拘械墓 定向本行发出指示 . 本行可拒绝或按照并非透过以上方式给予的指示行事. 不同的服务可能有不同的发出指示方式.即使与现有安排有异,本行仍可 未经查询即按照您的指示行事.向本行发出指示前,您将核对每项指示是 否正确. 1.2 本行可拒绝按照您的指示行事而毋须给予任何理由,也毋须负责. 1.3 除非另行经本行同意,您的被授权签字人可全权代表您就您的账户、产品 及服务(除另行授权外,有关企业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投资功能和企业 电话银行服务除外(详见此等条款第

2 部分条款 10.

1、10.13 及11))进行任 何事宜,包括操作您的账户、买卖任何投资项目(定义见第

3 部分) (就投 资账户而言)、提取或转拨(现金、投资项目(定义见第

3 部分)、业权文件 及其他财产)、开立账户、为账户进行登记、注销登记或结束账户、更改交 易限额、与本行安排任何融资及融通、订立任何协议、作出任何指示及填 写与签署所有文件 (包括开户表格),但不得变更您的被授权签字人或签署 安排,以及(如您是一名或以上人士)不得开立账户或申请新服务.为免生 疑问,本条款 1.3 不适用於就企业网上银行指定的企业网上银行被授权签 字人及就企业网上银行投资功能指定的企业网上银行投资功能被授权签字 人(两者均受此等条款第

2 部分条款

10 的规管)及就企业电话银行服务指定 的企业电话银行服务被授权签字人(受此等条款第

2 部分条款

11 的规管). 1.4 您可以在给予本行所规定通知及遵守本行所不时规定的要求及 / 或程序 后更改您的被授权签字人或签署安排.假如一个账户使用另一个账户的被

2 授权签字人及签署安排,更改两账户其中之一个账户的被授权签字人及签 署安排,将不会影响另一账户的被授权签字人及签署安排. 1.5 撤销现有被授权签字人的授权将不会影响撤销生效前本行所收到的任何指 示(包括支票及汇票).在撤销生效日期后由本行接获的任何指示,不论注 明日期在撤销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 (包括支票及汇票)将会被撤销.尚有 存款只可由新签署人处理. 1.6 在本行取得您的撤销授权书面通知之前,账户持有人及被授权签字人按照 您的签署安排行事的授权将不会被撤回.他们的授权将仍然有效,直至本 行收到有关您已身故或无行为能力的书面通知,而即使您章程有任何改变 亦然. 1.7 本行可将本行所接获您的指示视为您意图发出的指示.任何指示,若本行 合理地相信是由您或您的授权签字人发出,均属有效并对您具约束力,而 不论该指示事实上是否已获授权.本行毋须核实发出指示人士的身分或其 授权或指示的真确性.本行可要求身分或授权的凭证.本行可将您作出与 另一项指示重复的指示视为另一项指示,除非本行实际上於执行前已知悉 其为一项重复的指示. 1.8 您将确保您的指示完整及正确.指示一经接纳,如未经本行同意,一概不 得更改或取消.即使未能履行指示,收费及合理的开支仍可能会产生并将 由您负责. 1.9 假如指示是在本行的每日截数时间之后或本行营业时间以外接获,您的账 户可能会在同一日被扣除款项,但该指示可能须於下一个营业日处理. 1.10假如您的指示未能获完全或部分执行,本行毋须立即通知您.即使指示未 能全面执行,亦可部分执行.指示或其部分若未能在营业日内或较早前获 执行,交易将告失效,除非已明确同意一段较长的执行期间. 1.11除非您对本行另有书面指示,於任何申请表格或其他文件上加盖的任何印 章并不构成您签署安排的一部分. 2. 密码 2.1 「密码」指本行批准以认证用户,并且透过本行所告知的一个或以上渠道 取得进入账户或服务的一种或以上的方法,可包括身分证明或其他号码、 字母、符号、进入代码、时段代码或其他代码、数码签署、自动柜员机或 其他卡、象徵标志或任何事物.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