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18 |
四、 、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并由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代表以及1名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通过. 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上述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 议;
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已获本次股东大会有效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与表决 结果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已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全部董事、 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签字. 经本所律师核查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中牧实业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4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为合法 有效. 五五五
五、 、 、 、结论意见 结论意见 结论意见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中牧实业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5 (本页无正文, 为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吴涵负责人: 田予张谦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