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9-07-03

中央财政支付50元/人、自治区财政支付200元/人用于诊断机构进行听力诊断与信息录入. 自治区财政支付6元/人用于县级项目办2个项目的技术培训、信息管理、质量控制、项目督导、跟踪随访,印刷《广西农村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标准三联单》和《广西农村新生儿听力初筛/复筛/诊断免费标准三联单》.自治区财政支付4元/人用于市级项目办2个项目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信息管理、质量控制、项目督导等.

(二)资金结算.采血机构、听力筛查机构和诊断机构每月底凭产妇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广西农村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标准三联单》《广西农村新生儿听力初筛/复筛/诊断免费标准三联单》和《筛查花名册》与县妇幼保健院结算当月费用.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依据《桂妇儿系统》新生儿疾病筛查录入个案进行核对,采血机构、听力筛查机构和诊断机构结算人数和金额与《桂妇儿系统》录入的完整新生儿疾病筛查个案数相吻合.妇幼保健院与采血单位以15元/人结算,与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以47元/人结算,与新生儿听力筛查(初筛)单位以55元/人结算,与新生儿听力复筛单位以120元/人结算,与新生儿听力诊断单位以250元/人结算.

(三)资金监管.县卫生计生委和县财政局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依照《桂妇儿系统》信息录入率、完整率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资金的财务审核结算,设立专账,严格坚持公平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五、质量管理

(一)新生儿疾病筛查. (1)河池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严格按照方案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要求的职责、诊治技术规程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业务操作规范,做好统计、分析、上报和反馈确诊数、治疗数及治疗评估结果.对可疑阳性或阳性患儿应当立即进行召回,提供进一步的确诊或鉴别诊断服务.当确诊患儿家长接到告知后,应当督促患儿立即接受治疗. (2)河池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要不定期对辖区采血机构进行有关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业务指导及动态质量控制.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培训和监督指导. (3)各采血单位要严格遵守知情选择原则,填写《新生儿疾病筛查申请单》、《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情同意书》和《采血信息卡》,按照 新生儿疾病筛查血清样本采集、保存及递送常规 的要求操作. (4)县妇幼保健院每年要对本县各助产机构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对质控结果进行通报,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5)筛查质量指标要求: ①采血卡登记完整率100%. ②标本及时送检率100%. ③血片合格率>

98%. ④阳性病例和可疑阳性病例召回率100%. ⑤筛查报表资料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率100%.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 县级各筛查机构严格按照原卫生部《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可疑阳性或阳性患儿应当按时召回,及时转诊. 县妇幼保健院不定期对筛查机构进行动态质量控制,负责本县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培训和监督指导. 各筛查/诊断机构负责保存本机构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工作台账和记录.

六、信息管理 定期进行项目信息的整理、分析、质控、反馈等工作,并监管采血机构、听力筛查机构、听力诊断机构项目信息的《桂妇儿系统》录入率、完整率.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