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5-09-08

2008130036

九、土地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沧州市新世纪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 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估价机构:沧州市新世纪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沧新 (2017)(估)沧字第012号 估价期日:2018年5月3日 估价目的:出让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 估价期日土地使用者 宗地 编号 宗地名称 土地使用证编号 估价期日 容积率 估价期日实际土地开发程度 估价设定土地开发程度 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面积(m2) 单位面积地价(元/ m2) 总地价(万元) 备注 证载(获批准) 实际 设定 规划 实际 设定 沧州渤海新区顺诚商贸有限公司

01 沧州渤海新区顺诚商贸有限公司商业用地

44 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 不大于2.0

0 2.0 宗地外六通(通路、供水、供电、排水、通天燃气、通讯)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宗地外六通(通路、供水、供电、排水、通天燃气、通讯)及场地平整 26.3

3216 1652.35 531.3958 ― 合计3216 ―― 531.3958 ―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估价对象存在抵押权,本次评估未考虑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见估价对象基础设施条件表

3、规划限制条件:依据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估价对象土地面积及权利状况以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依据.

2、本评估结果仅作为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的价格参考依据,不作他途. 估价对象基础设施条件表 宗地 编号 宗地名称 地面平整状况 周围道路状况 通路状况 通电状况 供水状况 排水状况 供暖状况 供气状况 通讯条件

01 沧州渤海新区顺诚商贸有限公司商业用地 平整 北临1号路 西临海防路 生活型主干道 由市政供电系统统一供电 由城市供水总公司供水 雨污合流制排水 单位供热 有天然气管线 接至市政通讯网 估价机构:(盖章)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二部分 估价对象界定

一、委托估价方 委托单位: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沧州市永济东路南侧 联系

电话:0317-3167060

二、估价对象 本次评估的估价对象是位于渤海新区1号路南侧、海防路东侧的一宗面积3216.0平方米的商业用地.

三、估价对象描述

1、土地登记状况 (1)估价对象的来源及历史沿革:2006年孙凤桐以出让方式取得白海新区1号路南侧、海防路东侧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黄港开国用(2006)第009号 .2012年孙凤桐将该宗土地转让给沧州渤海新区顺诚商贸有限公司,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沧渤国用(2012)第G-193号 . (2)土地使用权人:沧州渤海新区顺诚商贸有限公司 (3)估价对象的地理位置:渤海新区1号路南侧、海防路东侧 (4)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5)四至:东:电力局;

南:神华集团;

西:海防路;

北:1号路、呈祥酒店. (6)土地证登记面积:3216平方米 (7)使用权类型:出让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沧渤国用(2012)第G-193号(9)登记时间:2012年9月3日(10)地号:0317002-1 (11)图号:4237.75-494.75 (12)终止日期:2044年8月30日(13)记事栏:

2、土地权利状况 (1)估价对象的土地所有权状况:在估价期日,估价对象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 (2)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权状况:根据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沧渤国用(2012)第6-193号】,待估宗地的证载土地使用者为沧州渤海新区顺诚商贸有限公司,终止日期为2044年8月30日,剩余土地使用权年期为26.3年. (3)土地他项权利状况:在估价期日,估价对象有抵押权,无担保权、地役权、租赁权等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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