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17 |
安徽皖江物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7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电燃公司"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其现金管理收益,经电燃公 司请示,公司授权其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资金额度 电燃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 电燃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 限滚动投资使用.
2、资金来源 电燃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其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
1 天(含)以上至
180 天(含)期限 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4、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对电燃公司本次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行使决策权,具体操作由电燃公司负责.
6、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生效.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 露电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8、本次电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在保证电燃公司日常经营运 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电燃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电燃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 响电燃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造成不 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1、电燃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主要是
1 天(含)以上至
180 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 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处于电燃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 范围之内.
2、电燃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电燃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 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电燃公司现金管理情况 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3、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电燃公司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