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7-16

1 年以上, 带动

2 名农村劳动力就业并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

5000 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带动

2 名以上就业的(不含

2 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60%,给予初创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申领程序:贫困劳动力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由扶贫办 进行贫困人员身份认定,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财政部门复核后 将资金拨付到位. 贫困劳动力申报初创企业补贴需提供材料:《就业创业证》 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身份认定表》、工商营业执照 复印件 (含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证明材料) 、 缴纳社会保险费票据复印件等材料. 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初创企业补贴需提供材料:按照《关于 印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80 号)执行.

三、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补贴

(一)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 位(不含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且稳 定就业

1 年及以上的,按300 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 务补助.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 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企业就业,协 助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且稳定就业

1 年及以上)的,按300 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申领程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劳务经纪人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由扶贫办进行贫困 人员身份认定,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资金拨 付到位. 申报补贴需提供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人口身份认定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资质凭证复印件,签订

1 年以上 劳动合同复印件, 参加社会保险且累计缴费

1 年以上的票据复印 件,《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资金申请 表》(附件 6)、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 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有组织劳务输出 (到户籍所在县以外企业就 业,协助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且稳定就业

1 年及以上) 的贫困劳动力,按500 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领程序:由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代为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 请,扶贫办进行贫困人员身份认定,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财政 部门复核后将资金拨付给人社部门,最终发放给贫困劳动力. 申报补贴需提供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人口身份认定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资质凭证复印件,签订

1 年以上 劳动合同复印件, 参加社会保险且累计缴费

1 年以上的票据复印 件,《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 请表》(附件 7)、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吸纳县外省内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对驻吉林省企业接收县外省内贫困劳动力就业的, 输入地要 参照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等政策. 申领程序及申报补贴需提供材料: 按照当地就业困难人员社 会保险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需要的申报材料及拨付 程序执行,同时需要提交《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 困家庭人口身份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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