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7-14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3168 号 (共 一册,第一册)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目录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2 摘要.3 评估报告正文.5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5

二、 评估目的.9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9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0

五、 评估基准日.10

六、 评估依据.10

七、 评估方法.12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7

九、 评估假设.20

十、 评估结论.21 十

一、 特别事项说明.23 十

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4 十

三、 评估报告日.24 评估报告附件.2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 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 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 系;

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 在偏见.

四、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

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 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 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摘要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 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 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 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成都恒基装饰工 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 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经济行为: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恒基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股权. 评估目的: 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恒基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1 年2月28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 本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具体 结论如下: 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总资产为 2,739.71 万元,总负债为 1,586.21 万元,净资产 1,153.50 (账面值业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030.23 万元,增值 4,876.73 万元,增值率 422.78 %.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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