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06

14 新西兰国会律师办公室的回覆,2011年 2月 17日.15 新西兰国会律师办公室的回覆,2011年 2月 18日.立法会秘书处IN08/10-11 资料研究部第9页5. 澳洲联邦5.1 澳洲联邦的法例电子资料库澳洲联邦法律(下称 ComLaw ) 由澳洲律政部内的法例草拟及出版处(Office of Legislative Drafting and Publishing)管理.ComLaw於2005年 1月 设立,载有联邦的主体法例、法 例的附带文件及资料、新订的 《 法律文书联邦公报》(下 称 联 邦公报 )、 过往的经修订法律汇编及不再实施的联邦法例.ComLaw载有自 1973年起制定的各项法 令全文.新订的法令通常在获批准后不久即刊载於 ComLaw内,而法令汇编一般在修订开始生效时可供取览. 印刷版本是否已被逐步淘汰 5.2 法例的官方印刷版本与电子资料库并存.法例草拟及出版处除印行印刷版本的所有新 原 版

16 法令和精选法律文书(规 例 )外 , 还印行一些编订本的印刷版.法例草拟及出版处亦以合约形式,为 另一政府机构提供特定的活页服务,但 没有 为市民提供一般活页服务.17 公众可逐份订购,或 订阅某种类 型文件的所有新发行资料.新制 定的主要法律的原版官方文本 及部分现有法律经修订后的官方文本,可 於全国逾 40间书店订 购.自1901年起制定的所有法令的印刷文本及部分经修订后的 常见法令的重印本,亦可於主要 图书馆内查阅.现 时并没有计 划淘汰印刷版本.法 例草拟及出 版处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仍会 继续出版新的 原版 法令、精选法律文书和一些编订本.18

16 原版 就 是法例最初制订的版本.17 澳洲律政部法例草拟及出版处的回覆,2011年 2月 21日.18 同上.立法会秘书处IN08/10-11 资料研究部第10 页 作为真确版本的法例版本 5.3 《 2003年立法文书法令》 (Legislative Instruments Act 2003) 赋予载於联邦公报内的立法文书19 电子版本法定地位.联邦公 报可於 ComLaw资料库内免费取览.另一方面,在2008年之前,并无任何联邦法例的条文订明,联 邦法令的某特定版本具有法 定地位.综合《1901 年成文法释义法令》(Acts Interpretation Act 1901)及《1995年证睢 (Evidence Act 1995)的法例条文, 赋予了政府印务局所督印的法令及立法文书的印刷版本法定地位.20 因此,在2008年之前,虽然法令及立法文书的印刷版 本均具有法定地位,但只有立法文书的电子版本才具有此地位.5.4 於2006年,律政部建议订立新的立法条文,容许该部门指定一个法令及法令汇编的资料库 为具权威的资料库,可供市民取览.在实行上,这资料库会包含已载於 ComLaw的PDF文件,而法例的印刷版本可从这些 PDF文件印制.这建议在

2008 年 修订《 1905年法令发布法令》 (Acts Publication Act 1905)时获得采 纳,赋予 ComLaw其法定地位. 5.5 根薅┑摹1905年法令发布法令》,联邦法例的印刷及电子版本均视为真确版本.一如该网站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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