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7-05

9 9.2.14 民政事务总署下的牌照事务处接到转介后,会於21个工作天内将有关的 书面规定交给警务处牌照课,再由牌照课於两个工作天内转交申请人. 9.2.15 假如各有关部门对申请没有异议,牌照课会於35个工作天内发信通知申请 人,表示「原则上批准」其申请.申请人接获通知书后,可按照部门先前发出的各 项规定,在拟开办的按摩院内展开装修/翻新工程.如在动工前甚至施工期间,发现 遵守有关部门所订规定时遇有疑难,请通知牌照课,以便安排出席 「协商小组会议」 . 9.2.16 「协商小组会议」由警务处牌照课总督察(酒牌及杂项牌照)主持,於每月 第三个星期二下午召开.在按摩院动工前或施工期间,申请人如对部门发出的各项 规定有任何疑问,可在协商小组会议席上向有关当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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