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8-08-03 |
及(b) 设立有效内部监控防止日后出现同类违规情况. 在违规对申请人财务状况并无直接影响的其他个案中(例如,未能取得所需牌照、 批准或完成法例规定的所需登记),若违规情况严重,申请人只会在证明其可於 一 段合理时间内持续合规后方可获批准上市. 3.4 若重大违规事件被厘定为可若控股股东须对违反诚信事件承担责任,则只要其有能 力对新申请人产生重大影响,新申请人便会因其将大受此控股股东影响而不适合上 市.至於什麽叫重大影响则要按个别情况而评定,所考虑的因素包括(仅举例而言, 并非全部因素):(i)控股股东於新申请人的经济利益;
(ii)控股股东与新申请 人其他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关系;
或(iii)控股股东於新申请人业务营 运及管理的参与度.
5 3.5 联交所在厘定违反诚信事件会否使新申请人不适合上市时,会考虑所有有关事实及情 况(包括违反诚信事件的底因及相关缓和因素、对营运及财务的影响、违责人士对新 申请人营运、内部监控及交易纪录业绩的影响力,及可有实施(及已实施多久)有效 的内部监控措施避免同类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