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8-08-03

1 指引信 GL63-13 将其界定为个别或合计对新申请人已产生或将来可能合理产生重大财务或营运影响的不 合规事件.

2 删除此节纯粹为免重复《主板规则》及《GEM 规则》相关部分的内容;

指引信正文已载明相关的《上市 规则》.

3 请人亦应参阅联交所不时刊发的上市决策及指引信,当中解释了联交所如何在不同个 案中评估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於2019 年3月更新) 2.3 《创业板规则》第11.06 条举例指出,其资产全部或大部分属现金或短期证券(指 债券或各种年期的票仁S嗄昶谏凫兑荒甑闹と)的申请人通常视作不适合 上市,除非该申请人或集团只从事或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3. 是否适合的指引 3.1 审批上市申请时,上市部集中於申请人的上市资格(例如,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及规例)、是否适合上市(例如,关於业务可持续性、对母公 司的依赖、董事(包括潜在具重大影响力人士)是否胜任等事宜是否已圆满解决);

以及是否有任何重大披露缺失.(於2015 年6月更新) 3.2 对於什麽才会致使申请人及其业务不适合上市,实在没有清晰的硬性准则,要视 乎每个个案本身的个别实况. (1) 董事及控 股股东是否胜任 过往有违规或犯罪纪录不一定令个别人士不获接纳为上市公司董事. 然而,若过往纪录或定罪令人严重质疑个别人士的诚信,而该人士很可能对上市后的申请 人发挥重大影响力(例如控股股东及董事),则可能会令人担心根 3.2 一般而言,联交所预期上市文件所列的所有专业人士及专家都已进行了充分的尽职审查,足 以支持他们对上市申请相关事宜的看法.若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危险讯号(例如严重不 一致的披露或呈述),联交所将提高审阅标准,并预期保荐人及专家(视情况而定) 对相关事宜提供更高程度的保证,以确保新申请人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於2019 年3月新增) 违反诚信事件(於2019 年3月更新) 3.3 违反诚信事件可能使新申请人不适合上市或违责董事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视情 况而定).违反诚信事件会令人质疑违责董事的品格及诚信不符合《主板规则》第3.

08、及3.09 及8.15 条(《创业板 GEM 规则》第5.

01、及5.02 及11.07(1)条) 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及该人士是否适合担任董事.(於2015 年6月更新)条)的标 准规定. 倘一名人士为控股股东,其作为控股股东的大多数投票权很可能对委任申请人董 事具决定性作用.因此,即使该人士并无正式获委任为董事或已经退任董事,其4仍很有机会对申请人的业务及管理发挥重大影响力.因此,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 的问题不会因该人士不出任申请人董事而解决.(於2015 年6月更新) 相关上市决策:HKEx-LD96-1 (2) 违规 联交所认为申请人有计划地、存心及/或重复违反法例及规例可能影响其是否适 合上市.联交所厘定违规对申请人上市的影响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i) 违规的性质、围及严重性;

(ii) 违规原因,是否故意、欺诈、由於疏忽或罔顾后果;

(iii) 违规对申请人业务及财务表现的影响;

(iv) 所采纳的纠正措施;

及(v) 所设置避免日后再度违规的防措施. 在违规票谧拾才诺雀霭钢,联交所预期申请人须证明其可在一段合理时间 (一般为

12 个月)内(a)维持财务稳健及在不依赖违规票谧拾才畔略俗;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