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5-03-04 |
2019 年5月14 日出具的 《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 [2019]121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 )相关问题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申报会计师 ) 作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优刻得 、 发行人 、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报 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项回复如下: 问题 3:关于核心业务系统 根据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发行人信息系统专项核查报告,发行人 核心业务系统目前存在三方面不足.
请发行人披露云计算控制台、计费系统对发行人业务及财务重要性,如何 确保云计算控制台和计费系统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是否存在因控制制度不健 全、系统运行故障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请发行人:(1)结合计费系统变更流程的关键控制环节,说明上线申请审 批及记录的重要性, 报告期内计费系统变更记录, 计费系统变更是否通过审批, 在审计记录缺失的情况下如何确保相关系统上线均已经过审批;
(2)未定期梳 理用户权限并形成文档记录,如何确保相关用户权限明确,如何防止恶意篡改 数据;
(3)数据库日志审计的具体功能,在未开通日志审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 了哪些替代性控制措施或制度;
(4)报告期内云计算控制台、计费系统、财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8-2-2 系统及对接差错或错报的发现及解决过程;
(5)核心业务存在上述不足的具体 原因及潜在影响,是否构成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缺陷,是否会影响报告期财务数 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6)针对上述不足采取的解决措施、制度或程序.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量化分析发行人核心业务系统存在上述不足但未 累计成为重要缺陷的认定依据,已履行的核查程序、核查范围,取得的相关核 查证据,并对上述不足对报告期财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影响发表 明确意见. 答复: 【申报会计师核查】 针对发行人核心业务系统目前存在三方面不足,申报会计师对其进行核查、 取证、分析如下:
1、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计费系统的系统变更上线审批记录缺失的不足 (1)核查范围和程序: 核查 2016-2018 年计费系统的运行情况,具体程序如下: ①检查公司 《系统获取、 开发和维护》 制度, 了解计费系统的系统变更流程;
②获取并查看系统变更清单及《计费系统变更审批表》 ,检查报告期间内系 统变更测试、上线审批执行情况;
③检查计费系统开发环境、测试环境及生产环境服务器的 IP 地址,确认计 费系统开发环境、测试环境、生产环境相互分离情况;
④检查计费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的用户列表, 确认操作系统管理员 与数据库管理员分别由不同人员掌握. (2)所获取的核查证据: ①《系统获取、开发和维护》的制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