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5-01-05

1 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

电话:0750-8907883 传真:0750-890788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华园路

23 号101 招标项目联系人:黄兢文 鹤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S18749BG76) 招标文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7页共65 页 联系

电话:0750-3503824 传真:0750-3503827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城市支行 账号:44001670239053007588 (注: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五日 鹤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S18749BG76) 招标文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8页共65 页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鹤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S18749BG76) 招标文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9页共65 页

一、商务要求

1、 本次招标内容为鹤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负责人的学 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 业绩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应当具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如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应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6、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

7、投标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8、投标人如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 在中标后的整个作业期间,投标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 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10、 投标人必须负责本项目环境调查考察、社会调查研究、基础资料收集、污染源 普查、文件编制印刷、后续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及发生的费用.

11、 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项目的环境调查考察、社会调查研 究、基础资料收集、污染源普查、文件编制印刷、技术评审、专家咨询、设备进场、交 通运输及验收等可预算及不可预算的一切费用.

12、 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

13、 验收标准:以国家、省和市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

1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19 年6月底前完成鹤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 源普查全部服务工作并按时按质提交相应成果文件.(若国家污普办有最新时间更新安 鹤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S18749BG76) 招标文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10 页共65 页 排的,遵循其要求).

15、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给中标供应商;

(2)中标供应商完成污染源普查的清查建库工作,并通过上级环保部门审核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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