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5-01-05 |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期: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招标(招标编号: HS18749BG76).
2、用途:鹤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3、简要技术要求:鹤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 民币
276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19 年6月底前完成鹤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 源普查全部服务工作并按时按质提交相应成果文件.(若国家污普办有最新时间更新安 排的,遵循其要求)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8 年9月6日至
2018 年9月12 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 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9月6日至
2018 年9月12 日17:30 时.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 网上下载购买.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 易网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招标文 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的 注册登记管理系统 自行组织登记. (同时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完 鹤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S18749BG76) 招标文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6页共65 页 成供应商网上注册)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50 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 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转账或电汇、非现金方式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 门经营部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开户行: 中国银行江门城市支行,账号:675657748640).否则暂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
4、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系统提示打印 《标书下载确认回执》 . 《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是供应商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的唯一证 明.供应商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 核对.
五、 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 年9月29 日9:30 时至 10:00 时(北京时间).提前、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
4 室(地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
35 号一楼).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9月29 日10:00 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
4 室(地址:鹤山市沙 坪街道人民路
35 号一楼).
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鹤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