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4-09-27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西宁 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西钢集团 )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 机构投资者, 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其他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其中,西钢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出资 50,000 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具体认购数量根据双方最终确定的认购金额除以认购 价格确定.除西钢集团外的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获得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 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为不低于 3.97 元/股. 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