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4-09-27

3、 调整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原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相关内容为: 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现调整为: 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经调整后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原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6 本次经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1,133.50万股(含本数).公司股票在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 除息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发行时的实际情况,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西钢集团 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 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其他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其中,西钢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 象相同的认购价格,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具体认购数量 根据双方最终确定的认购金额除以认购价格确定. 除西钢集团外的发行对象由公 司董事会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后,根据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以竞价方式确 定.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 告日(2013年7月20日)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3.97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3.61元/股(注:

7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即3.97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西钢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 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无有效报价 等情形,则认购价格为不低于发行底价,具体认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西钢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