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3-05-17 |
《家政服务员资料登记表》(见附录 C.3);
《消费者意见反馈表》
5 家政服务质量要求 5.1 无技术等级家政服务员 5.1.1 一般家政服务,洗衣、做饭、家居保洁. 5.1.2 照料婴幼儿,协助看护婴幼儿. 5.1.3 照料老人,照顾能够自理的老年人. 5.1.4 护理病人,照看病人. 5.2 初级家政服务员 5.2.1 制作家庭餐:能使用燃气灶具、高压锅、电饭褒、冰箱和微波炉;
能购买烹饪原料和食品;
能运用蒸、煮、烙技法分别制作
2 种主食;
能选、 削、择、洗常见蔬菜;
能将烹饪原料加工成丁、片、块、段、条、丝或茸
7 状;
能配制如肉片炒扁豆、炖排骨等常见菜肴;
能运用蒸、炒、炖、拌、煎、 煮、炸技法分别制作
2 种菜肴. 5.2.2 家居清洁:能清扫、擦拭、清洁地面;
能清扫墙壁灰尘;
能清洁卧 室、书房、起居室;
能清洁厨房、卫生间及其附属设施;
能擦拭、清洁家具、 门窗玻璃和灯具. 5.2.3 洗涤摆放衣物:能识别衣物洗涤标识:能依据衣物的质地选用洗涤 剂;
能用手工和洗衣机洗涤常见衣物;
能晾晒常见衣物;
能清洁鞋帽:能折 叠和分类摆放常见衣物. 5.2.4 照料孕妇、产妇:能照料孕妇日常盛洗和洗澡;
能按要求制作孕妇 饮食;
能为孕妇换洗衣物;
能为产妇制作常见饮食;
能照料产妇蛊洗、沐浴;
能给产妇换洗衣物. 5.2.5 照料婴幼儿:能为婴幼儿调配奶粉;
能给婴幼儿喂奶、喂饭和喂水;
能清洁婴幼儿餐具;
能给婴幼儿进行日常盛洗;
能给婴幼儿穿、脱衣服;
能抱、领婴幼儿;
能给婴儿换洗尿布;
能照料婴幼儿便溺;
能清洁婴幼儿玩具;
能在发现婴幼儿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
能处理轻微外伤和烫伤. 5.2.6 照料老人:能给老年人制作常见主、副食品;
能给老年人喂食、喂水;
能照料老年人盟洗和洗澡;
能给老年人穿、脱衣物;
能陪伴老年人出行;
发现老年人的异常情况能及时报告;
能处理老年人的轻微外伤和烫伤. 5.2.7 护理病人:能为病人制作基本饮食;
能给卧床病人喂水、喂饭;
能给 病人盟洗;
能照料卧床病人便溺;
能为病人测体温;
能给卧床病人洗头、擦澡;
能在发现病人的异常情况时及时呼救. 5.3 中级家政服务员 5.3.1 制作家庭餐:能分别运用蒸、煮、烤、烙技法制作
4 种主食;
能运 用蒸、炒、炖、拌、煎、煮、炸技法分别制作
4 种菜肴;
能宰杀禽类和鱼 类;
能对干货进行涨发处理.
8 5.3.2 洗烫保管衣物:能清洁羽绒类制品;
能清除衣物的常见污渍;
能熨 烫衬衫、裤子、裙子;
能保管不同种类的衣物;
能对衣物进行防霉、防虫 处理. 5.3.3 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能根据孕期营养需求为其制作主、副食;
能在发现孕妇的异常情况时采取相应措施;
能制作
3 种适合产妇营养需要 的汤;
能帮助产妇做形体恢复操;
能对产妇乳头凹陷和裂进行护理;
能包 裹新生儿;
能给新生儿喂水、喂奶;
能处理新生儿便溺;
能给新生儿洗澡;
能为新生儿做抚触;
能对新生儿脐带进行护理. 5.3.4 照料婴幼儿:能为婴幼儿制作主食;
能为婴幼儿制作辅食;
能安 排婴幼儿的日常生活;
能给婴幼儿洗澡;
能培养婴幼儿的卫生与睡眠习惯;
能对婴幼儿常见病进行生活护理;
能使用普通话与婴幼儿进行语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