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8-01
水政办〔2018〕28号 关于印发水磨沟区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局、办: 《水磨沟区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5月31日 水磨沟区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环境问题

(一)大气环境方面 1.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未完成.2017年,我区清洁能源改造337台燃煤供热锅炉,但仍有41台燃煤小锅炉因属于我区与兵团、部队的交叉区域而未拆改.城乡结合部存在大量燃煤分散小锅炉. 2.餐饮油烟扰民严重,特别是底商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已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难点,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未安装或者不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3.扬尘污染问题日渐凸显.目前,各项工程陆续开工,建筑工地 七个百分之百 落实情况、散装物料车辆抛洒、路面洒水频次和湿法保洁等问题将是接下来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 4. 散乱污 企业清理整顿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污染排放问题突出. 5.公务用 黄标车 淘汰进度滞后.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要求2017年底淘汰公务用 黄标车 ,但我区该项工作落实不力,底数不清,淘汰工作进展严重滞后.

(二)水环境方面 1.水磨河水质恶化趋势并未完全消除,水资源不足、利用率低下的问题依然存在. 2.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三)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1.土壤污染底数不清,规范化管理不够扎实. 2.周边废弃砂场、已关闭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煤矿的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任务重.

(四)环境监督管理方面 1.环境保护未形成合力.有关部门之间沟通不及时、不到位,个别部门对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落实不力,环保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工作推进缓慢. 2.网格化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虽然制定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也将相关部门纳入二级网格,但作用未充分发挥,日常监管档案缺失.

二、任务分工

(一)坚决整改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1.供热燃煤小锅炉全面 清零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剩余燃煤供热小锅炉拆改任务.在燃气和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新建建筑采用 电采暖 ,供暖实现电化、气化、超低排放化.推进中小企业生产用能清洁化改造,推动10蒸吨至100蒸吨燃煤锅(窑)炉清洁能源改造或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全面清理、整顿和取缔非法售煤点,对居民采暖暂时无法使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的区域,统一设立低硫优质煤配售点.2018年,加大煤炭销售、使用单位煤质抽检力度,未达标的依法查处.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经发委、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征收办、煤炭局,各管委会(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2.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治理.督促城区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排烟烟道,分区域、分时段、分梯度制定餐饮油烟治理管理机制,明确相关技术标准,提高达标排放水平,取缔无证(照)饮食服务企业和违章占道餐饮摊点.逐步引导住宅楼已开设饮食服务企业转向经营或停业,对大型饮食服务企业试点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对其达标情况进行远程监控.研究划定露天烧烤及燃放烟火限制区域与禁止区域.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宗局、卫计委,各管委会(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底 3.全面减少城市扬尘污染 (1)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监督辖区内市级新建工程完成扬尘污染设施建设;

续建工程施工工地增加喷雾喷淋降尘设备;

建筑施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设置扬尘在线监测装置和视频监控平台,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开工.区级监管的新建、续建项目开(复)工经区建设局验收合格方可开工.建设主管部门未介入前的施工工地、土方开挖工程由区行政执法局参照《细则》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与辖区责任单位签订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逐级落实监管责任,重点做好各类拆迁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的监督落实工作,基本消除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垃圾清运、废旧材料堆放、道路保洁、裸露场地等拆迁活动产生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严格园林绿化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对城区实施绿化工程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围挡、洒水、覆盖等方式进行防尘,大风天气停止作业.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环保局、征收办、园林局,各管委会(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2)增加洒水保洁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清扫作业.制定道路开挖修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每年春季集中开展道路修补工作.2018年,全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4%以上. 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经发委、建设局、财政局、园林局,各管委会(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3)散装物料运输和处置扬尘污染防治.制定《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标准》及管理规程,完成全区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升级改造,对达到密闭标准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核发运输证,对不达标的,一律不予核发运输证.建立渣土车辆信息化智能监控平台,要求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段、规定时速行驶,严控渣土车辆进入辖区,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停发运输证.强化渣土场扬尘污染防治,对渣土裸露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的建筑垃圾受纳场实施停工整改.2018年,主城区内渣土场全部关闭,依规完成环境恢复治理. 牵头单位:区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建设局、环保局,各管委会(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底 (4)治理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拌合站、砂石料厂.全面清查关停辖区内无行政审批手续的混凝土搅拌站点、工程站,不准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拌合站、砂石料厂,避免运输产生二次污染,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达到绿色生产标准.配合市建委完成新疆锦城劲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搬迁工作和新疆天石力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升级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经发委、财政局、执法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 完成时限:2018年底 4. 散乱污 企业清理整治.按照《水磨沟区 散乱污 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范围、责任分工和阶段性目标任务,2018年5月底前组织对辖区内 散乱污 企业进行 两断三清 ,彻底完成关停整治工作.建立 散乱污 企业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将 散乱污 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各管委会(街道)加强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以网格化、属地化管理为主体,建立

三、四级网格化日常巡查制度,发现一例、整治一例,防止 散乱污 企业再蔓延,力保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区大建委办、经发委、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各管委会(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 5.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增量.全面淘汰全区公务用 黄标车 及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按照政府机关用车和市政、环卫、绿化等专用车辆新能源改造和购置财政补贴政策,在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严控重型柴油车保有量. 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财政局、环保局、商务局、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2018年底

(二)坚决整改水污染突出问题 1.全面推行河长制.坚持节水优先、系统治理,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区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措施有力的河、湖(库)管理保护机制.推进水磨河水体达标工程,水体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不断改善河流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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