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9-07-11

五、规划目标及指标体系

1、总体目标 至2020年,实现咸丰县中心城区2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既至2020年,实现咸丰县中心城区不少于3.0km2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至2030年,实现咸丰县中心城区5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既至2030年,实现咸丰县中心城区不少于9.2km2 (新建8.37km2 ,改建0.83km2 )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2、建设目标及具体指标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综合考虑城市发展效益与环境的关系,规划未建设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为7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0.9mm. 各类城市建设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如下: 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指标性质 新建区域 改造区域 居住用地 80~85 75~80 约束性指标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0~85 75~80 约束性指标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80~85 75~80 约束性指标 工业用地

80 75 约束性指标 物流仓储用地

80 75 约束性指标 交通设施用地

80 75 约束性指标 绿地 80~85 75~80 约束性指标 公用设施用地

80 75 约束性指标 (2)年径流污染去除率 规划确定忠建河流域范围内,年径流污染去除率应达到60%;

其余区域面源污染消减量控制应达到50%. (3)其他目标 其他目标主要包括水环境质量标准、径流峰值控制、雨水资源利用率、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指导性指标.管网排水标准、内涝防治、城市防洪标准按国家现有规范执行. 具体指标如下: 指标 指标控制率 指标性质 新建区域 改造区域 水环境质量标准 II类水体 大于等于70% 指导性指标 III类水体 大于等于60% IV类水体 大于等于50% 径流峰值控制 居住用地 0.5~0.65 0.6~0.75 指导性指标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5~0.6 0.6~0.7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0.6~0.75 0.65~0.8 工业用地 0.6~0.7 0.6~0.8 物流仓储用地 0.6~0.7 0.65~0.8 交通设施用地 0.6~0.8 0.65~0.85 绿地 0.15~0.25 0.2~0.3 公用设施用地 0.15~0.25 0.2~0.3 雨水资源利用率 雨水利用量不小于自来水用量的5% 指导性指标 下沉式绿地率 居住用地 20%~30% 20% 指导性指标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30% 20%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20%~30% 20% 工业用地 30%~40% 20% 物流仓储用地 30%~40% 20% 交通设施用地 30%~40% 20% 绿地 40% 20% 公用设施用地 30%~40% 20% 透水铺装率 居住用地 60% 40% 指导性指标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0% 40%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60% 40% 工业用地 40% 30% 物流仓储用地 40% 30% 交通设施用地 30%~40% 20% 绿地 70% 50% 公用设施用地 40% 30% 绿色屋顶率 居住用地 20% -- 指导性指标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20% -- 工业用地 -- -- 物流仓储用地 -- -- 交通设施用地 -- -- 绿地 -- -- 公用设施用地 -- -- 内涝防治标准 20年一遇,重点区域或设施50年一遇 指导性指标 城市防洪标准 20年一遇 20年一遇 指导性指标

六、自然生态格局的构建与管控

1、海绵城市自然生态格局构建 综合考虑都市发展区生态资源要素分布、用地生态敏感性、内涝风险及洼地系统,形成 三翼为屏护县城,四水逶迤成五区.二十三点星落布,海绵咸丰始初成 的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格局. 三翼 为咸丰县城北部、西部、东南部山体,构成的咸丰县城区生态屏障;

四水 为由忠建河、野猫河、曲江、龙洞河组成的4条海绵城市建设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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