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07-08

对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房屋,各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房管局即时向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发放《撤离房屋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居住和使用,并组织、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搬离危险住房.同时在治理期间或恢复正常使用前,不得转让、出租或作为周转用房. 3.对异产毗连、产权不明的危险房屋,由街道办事处先行采取解危措施,待以后责任明确后由相关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解危费用. 4.对无加固价值的严重隐患房屋或鉴定为成片危房的区域,街道办事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城改办和区房管局.短期内无法通过拆除方式实施改造的,要与辖区内其他棚户区改造项目 捆绑 实施改造. 5.对依法核定为低保或低收入的家庭且无力承担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的,可由区政府指定区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代为治理,治理资金由区财政负担.

五、明确责任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对所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治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动态. 2.各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建档立卡、日常监控、巡查,会同区房管局做好辖区隐患房屋的鉴定、治理工作. 3.金水规划分局负责协调市规划部门对国有土地上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中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定工作. 4.区城管执法局配合规划部门拆除国有土地上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中的违法建设,负责协调街道办事处拆除集体土地上隐患房屋中的违法建设. 5.区城改办、房管局负责协调省、市有关部门将无加固价值的严重隐患房屋或鉴定为成片危房的区域优先纳入我区棚户区改造计划. 6.区建设局负责对危险房屋解危过程中整治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7.区房管局负责对异产毗连、产权不明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测鉴定;

负责隐患公房的治理. 8.辖区各公安分局负责危险房屋解危工作中的治安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工作. 9.区财政局负责合理安排隐患房屋治理资金,对资金的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10.区监察局负责对隐患房屋治理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责任追究. 11.区民政局负责对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 12.区审计局负责对治理工作中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分工协作.隐患房屋治理工作是一项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街道办事处和多个职能部门,因此,在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相互之间要积极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协调扎实推进,提高隐患房屋的解危效率.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街道办事处、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隐患房屋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明确科室或成立专门机构落实此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优势,落实日常巡查、安全监督责任,并建立危险房屋管理台账,跟踪监管,一抓到底,确保隐患发现一处治理一处.

(三)实行月报制度.自方案下发之日起,隐患房屋治理工作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8日前各街道办事处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完善应急预案.各街道办事处、房管部门要根据各自情况修订完善老旧危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房屋安全应急管理,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科学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金水区安全隐患房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金水区安全隐患房屋统计及治理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金水区安全隐患房屋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宏伟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小虎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周志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伟 区监察局局长 许银欣 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李怒潮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袁先锋 区财政局局长 刘健区民政局局长 李国强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敏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司金涛 区审计局局长 郭俊伟 区城改办副主任 秦禹金水规划分局局长助理 冯献彬 金水路公安分局政委 丁配杰 东风路公安分局局长 叶志斌 丰产路公安分局局长 姬勇斌 柳林公安分局局长 刘卫民 未来路公安分局局长 赵书文 南阳路公安分局局长 王浩文化路公安分局局长 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 附件2 金水区安全隐患房屋统计及治理任务分解表 序号 所属 办事处 房屋名称 坐落位置 房屋隐患状况 产权人及电话 建筑 年代 初步结论 隐患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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