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9-07-04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总工会河源市工商业联合会河源市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 河人社发〔2018〕111号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 总工会 河源市工商业联合会 河源市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关于印发《河源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作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示范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发〔2018〕11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作开展,现将《河源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如有问题,请径向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反映. 联系人:谢科联系

电话:3238328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总工会河源市工商业联合会 河源市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 2018年7月13日 河源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评分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发〔2018〕11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规定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企业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开展河源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评审.

二、考评时间 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自查时间为6月-12月上旬;

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下面简称为工作领导小组)考查复核时间为12月中下旬.

三、考查方法 考查主要采取听汇报、个别谈话了解、检查工作台账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根据各示范企业实际开展实地考查. 评分方法 对照考评表进行复核,以考查复核分数为依据,考查分达60分以上为达标单位;

考评分达90分以上的为优秀单位.市里将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五、有关要求 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要认真做好考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按要求提供相关客观真实的材料,实事求是接受核查组的考查,不得弄虚作假;

否则,将直接列为不达标单位,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河源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作考查表 附件 河源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作考查表 企业名称:所属示范点:考查日期: 年月日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具体评分标准 自查分 考评分 一 建立劳动合同制度 12分1.劳动合同内容全面、合法,程序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管理完善,得4分2.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的,得3分;

93%以上,得2分;

90%以上的,得1分;

90%以下的不得分 3.3年以上中长期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占比例在70%以上的,得3分;

60%以上的,得2分;

50%以上的,得1分4.招用流动人口的,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及时为企业员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得2分;

如有没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的不得分 二 建立集体协商制度 10分1.开展企业集体协商的,得2分2.签订集体合同,并按规定报送审查的,得5分3.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内容中包含工资协商相关内容,并按规定报送审查的,得3分三建立和落实职工收入分配制度 12分1.依法制定企业薪酬制度的,得2分;

公开薪酬制度的,得1分;

共3分2.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的,得4分;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