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03

(一)各单位提名候选人要做到公开透明.对拟提名的候选人,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特别是同行专家的意见.为保证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客观,各提名单位要成立由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 各单位提名的候选人《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必须报送归口部门进行遴选. ??

(二)各渠道提名候选人,应特别注意对长期工作在工程技术第一线并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工程科技专家,尤其是优秀中青年工程科技专家的提名.? ??

(三)提名候选人时,必须按规定和不涉密的要求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内容,并附有被提名者有代表性的成果、著作、论文(重大工程勘探、规划、设计、施工、运行方面的重要报告和总结)等,以及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四)院士提名的候选人《提名书》及有关材料,按当年增选通知规定,直接寄送中国工程院.若被提名人为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须提交其中国籍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候选人,还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对于台湾地区候选人,必须提供支持 一个中国 原则的申明.

第四章 归口部门遴选 ? 第十二条 中央和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对其所属范围的单位提名的候选人,负责组织遴选.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其所属范围和地区内的单位(不含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以及军队系统在地方的单位)提名的候选人,负责组织遴选. ?? 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各单位提名的候选人,由总政治部负责组织遴选. ?? 中国科协所属的有关全国性学会提名的候选人,由中国科协负责组织遴选. ?? 上述负责组织遴选的部门为候选人归口遴选部门. ?? 第十三条 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归口遴选部门负责对中央管理企业提名的候选人组织遴选.具体归口方案以当年增选通知为准. ?? 第十四条 为了保证遴选工作的质量,控制候选人的数量,中国工程院可根据每次院士增选的名额,对归口遴选部门报送候选人的名额做出规定. ?? 第十五条 有双重领导的单位提名的候选人,由其主管的一方负责组织遴选,非主管部门报送的候选人无效. ?? 第十六条 各归口遴选部门应组成遴选委员会,对所属范围和地区内单位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遴选.遴选委员会的组成不少于9人,其中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正高级专家不少于80%,候选人不得作为本部门遴选委员会成员.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遴选结果.委员会成员名单、投票结果应如实填入候选人《提名书》,并须有遴选委员会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 ? 第十七条 各归口遴选部门在规定的报送名额之内,获得赞成票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方可报送中国工程院,报送的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60岁以下(含60岁)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归口遴选部门应在《提名书》中填写 推荐意见 ,按当年增选通知要求,将《提名书》及有关材料报送中国工程院. 除了提名候选人外,各归口遴选部门还需提供其他所有参加遴选的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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