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4-13
苏州大学 苏大研〔2018〕14号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 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苏州大学关于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业经学校2018年第六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 2018年4月28日 苏州大学关于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 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17〕3号)、《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试行规定. 第一条 研究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和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工作岗位,不是一个固定的头衔.研究生指导教师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退休管理等人事制度不相关联. 第二条 顺应研究生教育 服务需求、提高质量 的改革需求,实行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建立基于研究生培养绩效的动态调整机制. 第三条 上岗招生实行个人申请制,逢招生必申请.由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学校制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基本要求,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实施细则,择优选拔上岗. 第四条 申请上岗招生的教师能够全面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能够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师生关系,能认真履行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基本要求

(一)提交上岗招生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四年;

(二)具有教授或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三)研究成果有较高显示度;

(四)科研活跃度高,其中承担科研项目: 自然科学类申请人须主持在研国家级民口科研项目或国家级国防军工科研项目或单项民口、军口横向科研项目到账总经费100万元及以上或一年内项目负责人累计到账横向经费15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申请人须主持在研省级重点重大及以上项目或一次性到账经费20万元及以上的纵向委托及横向科研项目或一年内累计到账经费40万元以上的纵向委托及横向科研项目.项目在研时间涵盖正常的研究生培养年限或申请当年有新增项目,科研经费充足,能够提供博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所需要的经费.对入职三年内的特聘教授,可使用学校科研启动经费申请博士研究生招生.

(五)全职在我校工作;

(六)首次上岗招生前需经学校导师学院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第六条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例外原则规定

(一)年龄要求例外原则 2017年及以前在我校获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申请人招生当年年龄可放宽到62周岁. 主持在研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自然科学类申请人可不受年龄限制.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人文社科类申请人可不受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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