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8-11-26
附件1 佛山市冶金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 1.

本评定标准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4〕17号)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制定. 2.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以下统称冶金等行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和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评审工作. 3.本评定标准共有8项考评类目及58条标准条款.其中,9条否决项,在考评过程中发现企业只要存在一条,考评结果直接记为不合格;

6条问询项,在考评过程中需问询相关人员并做好问询记录.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分,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达标判定标准: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 佛山市冶金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评审指南 是否参与考评 自评/评审扣分 实际得分

一、目标职责 1.1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不得分;

未以文本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的,扣0.5分. 1.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2 未按规定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

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委托管理无相关协议的,不得分.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全的,扣1分;

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1分;

未进行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扣1分. 1.4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记录和保存各类安全生产费用档案资料.

3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不得分;

无安全生产费用档案材料的,扣1分. 1.5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保障受伤员工获得相应的保险与赔偿.

2 未缴纳的,不得分;

无缴费相关资料的,扣1分;

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小计 11分

二、制度化管理 2.1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定期更新,并发布其清单.

1 无法律法规清单的,不得分;

更新不及时的,扣0.5分. 2.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 无安全规章制度的,不得分;

规章制度不能满足管理需求的,扣1分;

无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

安全操作规程不全的,每处扣0.5分. 2.3将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2 未发放的,不得分;

发放不全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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