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8-11-23

对于老师的提问,学生应起立回答,回答完毕后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坐下. 第八条 就寝 查铺

1、全体学生必须按照全校统一的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任何人不准有讲话、使用计算机、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等影响其他人休息的行为.

2、中队干部、中队值班员应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不定期组织查铺.查铺主要是检查学生的在位和睡眠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未经允许不得在外留宿.

第三章 学生日常行为管理 第九条 着装

1、陆上专业学生在升国旗仪式、军事训练、校阅式、分列式、会议等集体活动或其它重要活动要求统一着装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着装.

2、按要求应穿着制服或未要求穿着制服但个人自行穿着制服时,必须严格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半军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着装的规定要求执行,任何时间、场所不得制服与便服混着或穿着制服而不佩戴肩章.

3、着制服时,必须保持服装的整洁,不得挽袖、卷裤腿、歪戴帽、敞怀、披衣等.

4、严禁学生在宿舍楼外穿拖鞋、背心,不得赤脚、赤背,出席正式场所时必须着装整齐.

5、按规定应着装时,各学院(系)、中队对学生的着装情况应予以检查,对未按规定着装的应及时纠正和进行批评教育. 学生日常行为

1、全体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必须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要求,注意个人的仪表,做到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不准留长发、长胡须,不准染成非黑色头发.

2、在社交场所和日常生活中必须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与人交往时要注意言行得体,注意文明用语.

3、在涉外活动中必须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4、参加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时应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位置入场就位、就座,活动或会议进行中不得做与集体活动或会议无关的事,不得鼓倒掌、喝倒彩等影响公共秩序,活动结束或散会时要有秩序地依次退场.

5、在课堂上,参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时,不准使用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6、学生个人的日常行为应注重文明礼貌及交往礼节,当有各级领导、老师来到学生宿舍、寝室时,学生必须起立迎送;

学生进领导、老师办公室时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机的使用

1、学生使用计算机必须是以学习为目的,不许在除节、假日、周末以外的时间利用计算机玩游戏,任何时候都不准观看或下载内容不健康的图文.

2、学生利用计算机上网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任何人不许在互联网上发布、转载违背社会公德或内容不实的虚假信息.

3、对违犯计算机使用规定者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对情节轻者要进行批评教育;

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请假与销假

1、学生在校期间不许擅自离校,有特殊原因须离校或外出时必须向中队提交书面申请与有关证明,申请中要明确请假理由、请假时间与返校日期等相关内容.

2、学生在上课时,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要经中队、学院(系)领导批准,并必须按期返回,销假.

3、节假日、休息日的长时间外出需经中队和学院(系)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校或在外住宿. 第十三条 学生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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