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8-11-23
大连海事大学陆上专业学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陆上专业学生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维护我校学生的正常生活秩序,保证广大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并参照《大连海事大学半军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与陆上专业学生的特点,按照海、陆专业学生分开管理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 各级学生管理组织,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要本着求实、务实、落实的精神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一日生活制度 第四条 起床

1、学生应按照学校统一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突发的病、事情况应向区队长或中队干部请假.

2、因为集体活动确需推迟起床的应经校或学院(系)批准后可适当推迟起床时间,但不得影响正常的上课学习. 早操

1、学生起床后正常情况下应进行早操锻炼.早操主要以体育锻炼为主,要有组织地进行.早操锻炼的组织以中队为单位,分区队进行,并做好早操情况的记录.

2、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参加早操锻炼,有病、事假情况者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病假应以医院证明为准,请假获准后可不参加早操.

3、早操要保证参加的人数,指导员应经常检查早操情况以及早操的记录情况,并根据规定给予适当的加、减分.

4、早操不得随意停止,除非有下列情况之一: (1)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

(2)每周一举行的升国旗仪式;

(3)校阅式方队训练可代替早操,但非方队的同学应进行正常的早操锻炼;

(4)集体组织思想教育活动及文、体活动等.

5、对未参加早操的学生应查明情况,并对无故不参加早操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常无故不参加早操锻炼,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要按规定给予处分. 第六条 个人卫生 内务整理与卫生清扫

1、学生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早操后应进行个人的洗漱、寝室卫生的清扫.个人的洗漱必须在盥洗室内进行,洗漱时必须维护公共卫生.寝室内的公共卫生清扫由本寝室的成员共同或轮流承担.

3、寝室个人内务必须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整理;

寝室的值日生在整理个人内务的同时还必须对其所负责的寝室公共卫生进行清扫、清理,将垃圾清倒掉或装袋按规定投弃.

4、个人洗漱、内务整理、寝室内的公共卫生清扫、清理后,可根据课程安排情况自行安排就餐、上自习或上课. 上课

1、学生进课堂时必须衣着整齐,并遵守教室管理规定.

2、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和选课课表按时上课,不许旷课、迟到、早退.学生免修、免听的课程必须按规定办理免修、免听手续,否则视为旷课,因此不参加考试的视为旷考.

3、对上课情况,班级学习委员必须严格进行课堂考勤.因选课或合班课原因,学习委员不能考勤时,指导员要指派学生干部进行考勤.考勤情况以学期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作为学习态度表现在综合测评中予以反映.

4、上课时,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严禁做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上课时有与所上课程有关的问题需提问时必须举手,经老师同意或示意同意后学生应起立提问,不允许上课时间问与所上课程内容无关的问题;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