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5-08-22
泉州师范学院文件 泉师教〔2017〕56号 关于印发《泉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泉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经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 泉州师范学院 2017年8月30日 抄送:校领导,有关处室. 泉州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印发 泉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教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因任课教师、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均属于教学事故.根据事故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分为三个级别:一级教学事故、二级教学事故、三级教学事故.具体分类及其处理详见《泉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等级认定标准》(附件1). 第三条 教学事故一经查出、报告或举报,由责任人或相关人员提交事故发生的书面报告,所在二级学院或单位领导应及时组织核查,填写《泉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表》(附件2),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教务处. 第四条 根据各二级学院提出的处理意见,学校授权由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及相关二级学院组成"教学事故处理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与处理.有关教学事故档案记载一式三份,分别由教务处或研究生处、人事处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办公室存档. 第五条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决定书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单位领导对本单位事故故意隐瞒者,或教学检查人员对执勤中发现的事故拖延不报或有意隐瞒者,应列为责任人. 第六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教学秩序和损害学生学习权益的事件,不属于教学事故.教职工如遇急病、交通意外等突发事件,有可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时,有责任及时通知本单位分管教学领导或教学秘书或相关班级学生干部,采取补救措施,降低、消除不利影响. 第七条 构成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级以上教学事故责任人其当学年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推迟其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1-2年,并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依认定的教学事故等级,扣发其当年部分绩效工资. 第八条 对于构成一级、二级教学事故责任者,予以全校通报;

对于构成三级教学事故责任者,在本单位范围内通报.聘期内出现2次一级教学事故的,且又不服从工作岗位调整或调整岗位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一学年内累计2次三级事故等同于1次二级事故;

一学年内累计2次二级事故等同于1次一级事故. 第九条 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决定文件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教职员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 第十条 学校教职员工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教学事故重新进行审查,做出复议决定.教职员工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第十一条 教学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应及时在单位内部通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强化责任意识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再次发生同类事故.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外聘兼职人员造成教学事故的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课堂教学和教学计划内的实验、实习、见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课程. 第十四条 本文件中如出现"以上"字样的,如未特别说明,均包含本数.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原《泉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泉师院教〔2014〕39号)同时废止. 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等级认定标准 2.泉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表 附件1. 泉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等级认定标准 事故等级 事项级别代码 一级 教师在教学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宪法和法律、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损国家利益、有悖社会公德、不利学生健康成长的错误言论,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A1 未按程序批准,随意改动教学计划,致使学生无法正常毕业 A2 因教职人员责任,在教学活动中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学生受伤住院医疗费达1万元以上或教学仪器设备损失价值在5万元以上) A3 考前泄露试题,在试卷编制、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出现整份试卷泄密,考试中透露试题答案或其它严重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