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4-03-28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王剩勇,热电中心锅炉高级技师,安全意识淡薄,作为热电中心负责锅炉运行的高级技师,同时承担应急方案的编制、演练、培训等工作,应当充分能够认识到锅炉爆炸的风险,应当充分了解、熟悉应急处置的各项内容,但其在本起事故中,对风险认识不足,未能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撤离,导致自身被烫伤后死亡,应对本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鉴于本人在此次事故中已死亡,建议不予追究相关责任;

2、纪昌宏,热电生产中心副主任,作为中心生产运行、工艺管理及安全分管领导,对锅炉结焦分析认识不足,在接到锅炉结焦严重的情况报告后,未能按照《锅炉运行规程》进行立即停炉处理,对变更管理不到位,未对燃料变更后的混煤的灰熔点进行检测,也没有执行变更管理程序,组织人员进行变更后的风险分析等情况失察,对本单位《锅炉运行规程》存在的漏项未修订等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提请上级部门研究处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理,并报事故调查组备案.

(二)对事故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在事故中暴露出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的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存在不足,燃料变更后也未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特别是自2017年7月21日变更燃料后,锅炉运行过程中已经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在发现锅炉内严重结焦后,未按有关规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锅炉等问题,上述问题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十二条第二款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由市安监局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起事故中应该深刻吸取教训,应该进一步加强以下方面工作:

1、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提高分析识别能力.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全公司特别是热电中心范围内组织风险辨识知识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识别和评估安全风险的能力.组织开展新一轮重大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形成各单位安全风险清单和公司重大风险清单,绘制公司风险分布图.在生产、设备、工程领域开展作业过程风险识别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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