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2-12-23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财办教z2015{51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3号)、《陕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年)》,我们制定了《陕西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5月15日?陕西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3号)、《陕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薄弱学校是指教学、生活设施条件等不能满足基本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第三条 专项资金是指中省财政设立、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资金.市县财政也要结合自身财力,增加对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经费投入.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教育部门共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中期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教育部门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价;

教育部门负责薄弱学校改造规划编制,组织薄弱学校项目申报,指导和推动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项目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审核确定项目,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五条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革命老区县为主,兼顾其他县(区). 第六条 专项资金支持的薄弱学校必须是已列入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拟长期保留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解决好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同时,充分考虑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大班额 问题,优先支持县城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区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建设. 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或者幼儿园、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民办学校以及因打造 重点校 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不纳入支持范围.地市及以上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 第七条 专项资金用于 校舍及设施建设类 和 设备及图书购置类 两类项目.

(一) 校舍及设施建设类 项目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和修缮必要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以及必要的运动场等教学设施;

2.新建、改建和修缮必要的学生宿舍、食堂(伙房)、开水房、厕所、澡堂等生活设施,以及必要的校园安全等附属设施;

3.现有县镇 大班额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班额超过56人、初中班额超过66人的义务教育学校)必要的扩容改造;

4.在宽带网络接入学校的条件下建设校园内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

(二) 设备及图书购置类 项目主要包括: 1.购置必要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等教学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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