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9-11-22

1、总论1.

1 补充报告由来 岳池宏兴医院建于2012年12月,于2013年4月委托南充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岳池宏兴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岳池县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4月17日以岳环发[2013]25号文件对《岳池宏兴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于2013年5月正式投入运行. 岳池宏兴医院在建设过程中,新租用医院苟角镇白云观村3组(现岳池宏兴医院进大门右侧)唐生富房屋一楼门市四通及二楼住房五通(与医院原地址相邻)作为医院门诊用房,新增一处门诊楼,将原医务综合楼内的门诊科室转移至新增门诊楼,解决了医疗用房紧张拥挤的问题.由于项目建设规模发生改变,需编制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岳池宏兴医院特委托我公司对变更内容进行补充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业主的配合协助下立即开展现场勘察、资料收集等工作.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以后,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 1.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 三十

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28、卫生咨询、健康管理、医疗知识等医疗信息服务.

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本项目为岳池宏兴医院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卫生咨询、医疗知识等医疗信息服务、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等鼓励类建设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编制依据 1.3.1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

2、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

临道路一侧执行4a类标准限值.

4、地下水环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III类. 本项目环评拟执行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以及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见表1-1. 表1-1 环评拟执行环境质量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 类别 序号 环境 因素 执行标准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备注 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 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Ⅲ类水域标准 pH 6~9 / CODCr

20 mg/L / BOD5

4 mg/L / NH3-N 1.0 mg/L / 粪大肠菌群 10000个/L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mg/L / 总磷 0.2 mg/L / 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标准 pH 6.5~8.5 / 总硬度 ≤450 / 高锰酸盐指数 ≤3.0 / 氨氮 ≤0.2 / 总大肠菌群(个/L) ≤3.0 /

3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二级标准 PM10 0.15mg/m3 24小时 均值 NO2 0.20 mg/m3 0.08 mg/m3 1小时值 日均 SO2 0.50 mg/m3 0.15 mg/m3 1小时值 日均

4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 LeqA 60dB(A) 昼间 50dB(A) 夜间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4a类功能区标准 LeqA

70 dB(A) 昼间

55 dB(A) 夜间 1.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二级标准.

3、噪声: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临交通道路一侧执行4a类功能区限值.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医疗固废执行《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减量化安全处置.

5、其他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本项目环评拟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见表1-2. 表1-2 环评拟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 类别 序号 环境因素 执行标准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备注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排放处理标准 粪大肠杆菌 500MPN/L pH 6~9 COD

60 mg/L BOD5

20 mg/L SS

20 mg/L 动植物油

5 mg/L 石油类 5mg/L LAS

5 mg/L

2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类区域标准 颗粒物

1 mg/m3 / SO2 0.4mg/m3 NOx 0.12mg/m3

3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 LeqA 60dB(A) 昼间

50 dB(A) 夜间 临道路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a类功能区标准 LeqA 70dB(A) 昼间 55dB(A) 夜间

4 固体废弃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妥善处理,确保不形成二次污染.执行相应标准《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3.3 相关技术文件

1、《岳池宏兴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南充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3年4月).

2、岳池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岳池宏兴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岳环发[2013]25号). 1.4评价重点 按照项目变更后的建设内容开展补充评价工作,分析项目建成后的环保措施可靠性、达标保证性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5外环境关系及环境保护目标

1、建设项目外环境关系 项目拟建地为岳池县苟角镇接宏兴南街258号.根据现场勘察,将项目外环境关系描述如下: ⑴项目北面:为临街住户,与本项目相距约10m~100m. ⑵项目南面:为临街住户,与本项目相距约10m~100m;

距离本项目210m处为苟角镇自来水厂,水厂隔街为水厂水池. ⑶项目西面:小丘,农田. ⑷项目东面:隔街为临街住户,与本项目相距约15m;

距离本项目约160m为苟角场镇的一条纳污河流.项目东面隔街有一条排水沟,污水处理后经自建管网与该排水沟相通,该排水沟距离东北角原苟角镇自来水厂取水口约290m,现该取水口已取消,场镇饮用水由回龙水库统一供水. 本项目选址位于岳池县苟角镇接宏兴南街,通过对本项目所在地的外环境分析,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周围住户和东侧地表水.

2、环境保护目标 表1-3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性质 方位 距离(m) 环境功能 大气 环境 住户约30户 居住 东5~1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二级标准 居住 北5~100 居住 南15~100 水环境 河流 排水 东面 16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 声环境 住户约30户 居住 东5~10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2类功能区标准 居住 北5~100 居住 南5~100 1.6 建设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岳池县苟角镇接宏兴南街258号,不属于岳池县与苟角镇规划的禁止建设医院的区域,以就近方便的原则建设,可以认为本项目满足城市规划管理要求.本项目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是百姓就医较便捷、理想的场所. 该区域市政设施已建成,水、电供应充足,城镇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能满足现有医院发展的需要. 经调查建设地点500m范围内无珍稀动植物资源,无主要的废气噪声污染物.东南角距离本项目约330m处有一处原苟角镇自来水厂取水口,现该取水口已取消,场镇供水由回龙水库统一供水.因此只要本项目运行后不对周围住户产生影响,周围环境没有对本项目产生大的影响,相互的环境制约因素小.从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分析,评价认为该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本项目用地原为苟角畜牧兽医站,新增门诊楼用房系唐生富自有住房,作为岳池宏兴医院选址,得到岳池县卫生局的同意,并与岳池县城市总体规划以及苟角镇场镇规划不相冲突.

2 原环评报告内容回顾 2.1原环评报告内容 2.1.1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医院租用总建筑面积为1650m2,建设内容包括门诊部、住院部、急诊部及医院配套设施.设计床位40张. 总投资:100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岳池县苟角镇接宏兴南街258号(岳池县苟角镇原畜牧兽医站用房). 2.1.2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等,其组成见表2-1. 表2-1 原批复建设内容项目组成表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环境问题 备注 施工期 营运期 主体 工程 业务综合楼 临街面砖混结构三层功能安排如下: 一层: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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