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10-27
政府经济学 第讲 主讲教师:张海柱 学时:48

第六章 垄断与政府管制

第一节 垄断释义

第二节 垄断的危害

第三节 政府管制的手段和方式

第一节 垄断释义

一、垄断的含义 所谓垄断,指的是市场竞争主体为了排挤其他竞争对手,获取超额利润,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以及有关行政部门为了一定的社会、本地区或本部门利益而运用行政权力,阻碍、限制或支配他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一定范围内排斥、限制或妨碍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垄断产生的原因

1、规模经济的存在 适用于产品的平均生产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持续下降的情况.

2、资源优势的存在 掌握了关键的资源或者技术或者信息.

3、企业实施垄断策略 (1)掠夺性定价策略(2)建立多余的生产能力(3)限制性定价策略(4)企业的相互勾结(5)独家代理或销售(6)以威胁、暴力等非法手段建立垄断

4、政府政策造成的垄断 有时政府会限制某些产业的竞争,所以采取一些限制措施如专利、准入限制、关税与配额等,从而形成了垄断.在许多情况下,政府造成垄断是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甚至个人的利益,但政府也往往会为了公共利益而赋予垄断权.

5、产品差异的存在 (1)产品性质上的差异(2)由于地理位置、运输条件等造成的差异(3)因广告而产生的感觉上的差异

三、垄断的分类

1、自然垄断 由于规模经济使得某一行业只有在一个企业生产的时候才具有效率.

2、经济性垄断 指市场主体利用自己的经济优势或者通过联合组织或合谋等方式,限制、排斥或阻碍市场竞争的行为,主要包括协议定价、串通投标、瓜分市场或顾客、定额分配生产量和销售量、联合抵制交易、实行价格歧视、掠夺性定价、签订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款等行为.

3、行政性垄断 是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具有某些政府管理职能的行政性组织,凭借行政权力而实施的限制竞争的行为.

第二节 垄断的危害

1、造成产品产量过少、质量下降及企业生产效率降低

2、造成不公平交易与不公平竞争

3、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4、造成消费者损失和社会损失

5、引起寻租及腐败行为蔓延

6、导致收入差距拉大

第三节 政府管制的手段与方式

一、政府管制的含义 政府管制,又称政府规制,是指被授予管制权的政府行政机关依照一定的法规、制度、政策对被管制者(主要是企业)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

二、对自然垄断的管制 政府部门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手段主要包括价格控制、市场准入管制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放松管制.

三、对经济性垄断的管制 世界主要国家主要通过制定反垄断法来对经济性垄断行为进行管制.

1、德国对垄断协议(卡特尔)的管制 1957年,《反对限制竞争法》:(1)价格卡特尔被认为对竞争危害最大;

(2)限制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的卡特尔一般也被视为非法;

(3)认为分割市场的卡特尔也会严重限制竞争.

2、欧盟、英国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管制 (1)欧盟竞争法:《欧共体条约》第82条.2)英国竞争法:1973年《公平贸易法》、2000年《竞争法》.

3、美国对企业合并的管制 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以20世纪80年代为分水岭,美国企业合并控制政策经历了从严厉到宽容的转变.

4、我国的反垄断法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我国的反垄断法并不反对企业做大做强,只是禁止优势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我国反垄断法的"第一次"应用: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

四、对行政性垄断的管制

1、发达国家行政性垄断的管制 (1)实行国有化运动,凭借政权力量促进市场集中,设置市场障碍.(2)对部分特殊行业、公用事业和自然垄断行业以及军工企业实行支持和保护.(3)对农业实行特殊保护政策.(4)对某些商品实行专卖制度.

2、体制转轨国家行政性垄断的管制 主要指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国家,普遍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规制行政性垄断.

3、我国垄断产业的行政性垄断及管制 (1)垄断性产业的二元性,指自然垄断和行政性垄断往往交织在一起.(2)行政性垄断存在的问题:一是有效竞争尚未形成;

二是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合理;

三是监管体制没有理顺和监管程序仍不规范.(3)反行政性垄断的政策选择:第一,加快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

第二,实行结构重组,形成可竞争性市场结构;

第三,实行民营化改革,重塑政府主体;

第四,采取激励性管制方式,实行有效管制;

第五,进一步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形成合理的监管程序;

补充:管制――"自负的制度" 管制曾在中国社会中无处不在.时至今日,在许多行业和领域,管制也还广泛存在.管制者常常声称,为了社会利益,或者为了克服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对企业的市场进入、价格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施加直接的行政干预.但中外经验表明,实际能够从管制中获益的,更多是被管制行业的厂商、相关利益方,以及政府管制机构本身.管制特别是过度管制所造成的危害是,首先,由于管制排斥市场潜在进入者,因此,市场缺乏竞争的后果就是造成资源配置的效率损失.其次,管制也容易形成巨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它包括以接受管制为条件的现有市场的厂商,也包括管制者自身.后者凭借管制权力,极易产生腐败.第三,过度管制,比如办什么事都要政府审批,还会加大市场交易成本,压制企业家精神,导致社会创新严重不足.在市场经济下,管制的范围、力度应尽可能小. 放松管制:美国放松出租车管制 印第安纳波利斯(以下简称印市)是美国印第安纳州首府.1994年7月,印市议会决定放松出租车业管制,取消牌照数量管制,设定入行资质要求,改最低费率管制为最高费率管制.印市的放松管制经常被引为美国放松出租车管制的成功案例. 改革前,印市出租车的服务令当地市民极度不满.服务质量和费率是最受指责的两个方面.消费者打电话叫车,出租车总是姗姗来迟,甚至不加理会.出租车的运费(尤其是较长距离的运费)高于其他许多大城市.由于没有竞争压力,出租车服务具有明显的选择性;

低收入市民聚居的社区和犯罪高发区的居民很难得到服务.事实上,印市的392辆注册出租车只有225辆投入运营.因为,出租车公司为保持供不应求的市场态势,将其余167个牌照闲置起来.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控制市场而无竞争之忧的几家出租车公司却赚取了丰厚的利润. 1991年,印市市长高德・史密斯成立了一个名为"管制调研委员会"的机构,对印市的各种管制予以调查和研究,力图改革那些严重制约城市发展的不合理管制. 管制调查委员会通过大量调查,了解了民众对出租车行业的真实评价,建议市政府除保留一些与乘客安全有关的措施外,取消一切不合理的管制,包括牌照数量管制和费率管制.为了取得足够的政治和社会支持,委员会做了大量宣传和沟通工作,使政界人士和民众认识到改革出租车管制的必要性.令委员会意想不到的是,最支持放松管制改革的人是残障人士和少数族群,前者需要更多的出租车服务,后者希望出租车业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 1994年5月,印市议会以21票赞成、7票反对通过了放松出租车业管制的方案.法案的首要内容是,取消数量限制,规定入行标准.入行标准包括:司机和车辆须符合安全标准,司机须通过背景审查,有符合要求的责任保险等.另须缴纳102美元申请费. 效果评价 开放数量和费率管制仅仅30天,出租车经营者的数量就增加了50%,有几家出租车提供的费率已比改革前的政府定价低了10%.无论新老出租车,服务水平均有提高.乘客的候车时间缩短了,投诉也消失了.几乎在一夜之间,司机们扔掉了邋里邋遢的T恤衫,换上了整洁的衬衣,有的还戴上领结;

车辆变得清洁明亮,街道上的出租车多了起来. 开放管制两年后,根据印市官方统计,注册的出租车公司从放松管制前的26家增加到74家,出租车总计约500辆,大多数新公司都是只有1~2辆车的小企业.其中,至少40家公司由少数族群人士或妇女开办.随着大量小出租车公司的出现,两家派车合作社也相继设立.这些新成立的小公司大多都加入派车合作社,这样就提高了预约的服务效率. 出租车的平均费率比放松管制前下降了7%,服务水平得到提升.虽然出租车数量比数量管制期间增加了一倍,但管理当局收到的投诉却减少许多.电话约车的平均等候时间从放松前的45分钟缩短为20分钟.思考:美国放松管制的成功对我国有何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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