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8-05-10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9.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10.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11.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事项名称调整,子项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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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股城市规划管理站村镇规划建设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9.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10.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11.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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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变更 ,,

1.《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1年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需要变更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应当报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投入经营使用的,或者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 , 行政许可 , 城市规划股城市规划管理站村镇规划建设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

事项名称调整,子项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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