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10-25
费县新中旺板材厂年产 1.

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保 护验收意见

2018 年8月8日,费县新中旺板材厂年产 1.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在费县 新中旺板材厂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 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费县新中旺板材厂年产 1.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位于临沂市费县探沂镇东升 村西北 450m(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 .项目总投资

130 万元,实际总投资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15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 15%.

2018 年4月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费县新中旺板材厂年产 1.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18年5月31日取得费县环境保护局"关 于费县新中旺板材厂年产 1.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费 环管字[2018]307 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682 号)和《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的要求,2018 年7月费县 新中旺板材厂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 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派出专业的技术人员对该项目 进行现场勘察,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根据《费县新中旺板材厂年产 1.2 万立方米 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费县新中旺板材厂年产 1.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费环管字[2018]307 号) 、国家有 关的环保标准、 技术规范, 确定该项目验收范围为年产 1.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外运堆 肥.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胶、 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 锯边工序产生的粉尘. 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经集气罩收集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 气筒H1排放;

锯边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 根15m高排气筒H2排放.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和胶工序产生的面粉粉尘、甲 醛废气;

锯边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 抛光、 砂光工序产生的未收集的粉尘;

铺板、冷压工序产生的未收集的甲醛;

涂胶、热压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甲醛. 项目和胶工序使用半封闭容器进行面粉的添加、混合,投料时工作人员佩戴专用 防尘口罩,产生的粉尘大多沉降在投料间内,清扫收集后回用.项目锯边工序未 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抛光、砂光工序产生的未收集的粉尘;

和胶、铺板、冷压 工序产生的未收集的甲醛;

涂胶、热压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甲醛,采取车间设 置排风扇,车间通风等措施.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涂胶机、冷压机、热压机、锯边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 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在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 的特点分别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

(四)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锯边、修芯工序下角料 及职工生活垃圾.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 3.465t/a,下角料产生量为 100t/a,均收集后全部外售;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2/a,实行袋装化,集中收集后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渣、废液压油、废灯管、废光 触媒棉.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空胶桶由厂家回收继续作为容器循环使用;

废胶渣 产生量为 0.5t/a,废液压油产生量为 0.40t/a,废灯管产生量为 0.008t/a,废光触媒 棉产生量为 0.019t/a,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山东尚康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回收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费县新中旺板材厂编制的《费县新中旺板材厂年产 1.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检测期间:

1、工况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运行正常,实际运行负荷分别达到设计生产负荷 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的条件,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外运堆肥.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费县新中旺板材厂年产 1.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涂胶、热压 工序 H1 排气筒 2#监测孔(出口)甲醛排放浓度为 2.97mg/m3 ,排放速率为 0.0338kg/h,能够满足《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表3规定 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锯边工序 H2 排气筒 4#监测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 为8.6mg/m3 ,排放速率为 0.0458kg/h,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费县新中旺板材厂年产 1.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无组织颗粒 物最大值为 0.279mg/m3 ,无组织甲醛最大值为 0.078mg/m3 ,满足《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费县新中旺板材厂年产 1.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的昼间噪声 最高值为 57.6dB(A) ,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5、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锯边、修芯工序下角料 及职工生活垃圾.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 3.465t/a,下角料产生量为 100t/a,均收集后全部外售;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2/a,实行袋装化,集中收集后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渣、废液压油、废灯管、废光 触媒棉.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空胶桶由厂家回收继续作为容器循环使用;

废胶渣 产生量为 0.5t/a,废液压油产生量为 0.40t/a,废灯管产生量为 0.008t/a,废光触媒 棉产生量为 0.019t/a,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山东尚康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回收处置.

五、验收结论 费县新中旺板材厂年产 1.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环境污染防 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可行,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厂区整改完成后,可通过验收.

六、整改要求和建议

1、加强管理,补充完善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 正常运转.

2、制定环保管理专员,制定污染物检测计划,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 开展定期监测.

3、危险废物(废胶渣)及时收集,规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记录的填写, 危废暂存间需要双人双锁管理,增加台秤和防爆灯.

4、完善污染物排污口建设,脉冲除尘器排气筒的取样平台需要按照要求增 加平台的面积.

5、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措施,完善雨污水分离系统,补充化粪池抽运协 议.

6、补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七、验收报告修改意见

1、补充验收法律法规的依据.

2、细化环评批复、实际建设变更分析.

3、分析设备变化情况,分析产量变化.

4、根据厂区整改情况,重新完善验收检测报告. 验收组

2018 年08 月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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