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06

二、 原因分析 1. 当事人自身法律知识缺乏.有些当事人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 不清 楚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 因而在自己书写诉状时难免会出现把握不准确的 情况. 2. 代书人员法律掌握不精准.许多当事人的诉状大都由法律服务工作 者、 律师或他人代书, 而有些代书人员对相关法律的理解适用掌握不够精 准.一些案件虽然有代写诉状, 看似符合立案受理条件, 并被登记立案, 但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这些案件并不符合立案条件或者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当事人又不愿撤诉, 最终只能裁定驳回起诉. 3. 个别诉讼代理人不负责任.个别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受利益驱 使, 为了收取代理费用, 对一些明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纠纷, 依然接受委 托.更有甚者帮助当事人歪曲事实, 编造起诉理由, 不负责任地为当事人准 备立案登记材料. 4. 法院立案审查把关不够严格.法院对立案工作不够重视, 立案工作 人员配备薄弱、 经验不足, 有的立案工作人员对立案登记制有认识误区, 认 为只要当事人起诉就应该受理, 忽视了审查把关, 致使一些本不该受理的案 件被错误登记立案.

三、 对策建议 1. 起诉应当慎重, 诉权不可滥用.起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 但法 律对案件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受案范围都有明确规定, 当事人在起诉前必 须对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和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有清楚的认识和了 解.因此, 当事人在起诉时一定要慎重, 切不可滥用诉权, 以免起诉不被受 理或受理后再被法院裁定驳回, 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浪费. 2. 加强立案审查, 严把立案关口.法院要高度重视立案工作, 把具备一 定审判经验、 专业能力、 有较强责任心的法官安排到立案岗位, 加强对立案 工作的指导.要加强立案登记审查, 不能把立案登记制简单理解为登记, 要 明确审查环节是必要的不可或缺的, 这样才能防止立案受理不符合起诉条 件的案件, 减少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 3. 开展法律释明, 消除当事人误解.对需要裁定驳回的案件, 要主动做 好当事人的法律释明工作, 在释明时和裁定文书中务必要写明驳回的理由, 从而减少当事人因案件立案后再被驳回而对法院产生误解和埋怨. 4.加强法律宣传, 增强全民素质.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 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 使诉讼权利, 了解起诉条件和法院受案范围, 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课题组成员: 于伯军 李存喜 单建杰 石凯丽 曹宁)

一、基本情况 1. 裁判效果不理想

2017 年至

2018 年,衢州两级法院 以判决调解方式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 中,仅43.22%的案件得以自动履行,大量案件涌入执行程序,其中民事判决 自动履行率为22.24%, 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为56.33%, 民事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远高于民事判决自动履行率 (见图一) . 2. 案由分布较集中 从案由分布情况来看,民事案件中 涉医疗损害赔偿、物业服务合同、机动 车交通事故责任、法定继承以及涉房产 买卖类纠纷、涉保险类纠纷的自动履行 率较高,判决和调解的自动履行率一般 都维持在 80%以上;

而抚养费纠纷、扶 养费纠纷和赡养费纠纷等 三费 纠纷、借款类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的自动履行率相对较低. 3. 实际工作情况不平衡 同在衢州地区,不同法院的案件量 相差不大,但不同法院之间的民事裁判 自动履行率却有较大差别,即使是同一 法院的不同部门之间、同一部门的不同 法官之间也都存在着不均衡现象.从部 门类别来看,交通庭和诉讼服务中心的 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相对较高,而民二 庭则相对较低. 4. 调解数量与调解效果不成正比 从数据显示情况来看,调解率越高 的法院调解自动履行率越低,民事调解 数量和调解效果基本呈反比.如衢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率仅11.54%, 但调解自动履行率高达75.86% (见图二). 衢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率达38.82%,居全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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