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8-02-07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非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本公告并非亦不构成於美国或向美国人士(定义见证券法 S 条例) ,或以其名义或为其利益出 售证券的要约或邀请.除非有关证券根とò炖淼羌腔蚧竦没砻庾袷刂とǖ牡羌枪 定,否则有关证券并无亦不会根とǖ羌,且不得於美国境内或向美国人士(定义见证 券法 S 条例) ,或以其名义或为其利益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股份代号:1666) 配售 H 股 配售代理 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本公司与配售代理就配售订立配售协议,配售代理按尽力 基准以每股H股23.00港元之配售价配售最多52,392,000股配售股份. 配售股份最多为52,392,000股,分别占本公司於本公告日全部已发行H股股本及全部已 发行股本的20%和约8.91%,并分别占本公司发行配售股份后经扩大之全部已发行H股 股本及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16.67%和8.18%.

2 配售股份将向不少於6名且不多於10名承配人配售,惟发生下文「配售终止」一段所载 列的若干事项时可予以终止. 按配售最多股份计算,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169.79百万港元.本公司拟将配售所得 款项之净额用於补充本公司的一般营运资金. 配售股份将根话闶谌ㄓ枰耘浞⒓胺⑿. 鉴於完成配售顸待某些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配售未必会进行.故股东及有意投 资者於买卖H股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配售协议 日期: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协议方:(i) 本公司 (ii) 配售代理 配售 根涫坌,本公司同意委任配售代理,及配售代理同意作为本公司之配售代理,按 尽力基准,作为本公司代理,促使承配人认购最多 52,392,000 股配售股份. 配售代理之独立性 配售代理并非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并独立於本公司之任何关连人士,且与上述人士概 无关连. 承配人 配售代理将向不少於

6 名且不多於

10 名承配人(包括专业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或其他投 资者)配售股份.配售代理将不会,就其所知,将任何配售股份配售予本公司之任何关 连人士.预计并无任何一个承配人紧随配售完成后会成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

3 配售股份数目 配售股份为本公司拟配发及发行之最多 52,392,000 股新 H 股. 配售股份最多为 52,392,000 股,分别占本公司於本公告日全部已发行 H 股股本及全部已 发行股本的 20%和约 8.91%,并分别占本公司发行配售股份后经扩大之全部已发行 H 股 股本及全部已发行股本之约 16.67%和8.18%. 配售股份之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52,392,000 元(以汇率人民币

1 元=1.25677 港元计算,约等 於65,844,694 港元) . 配售价 配售价为每股 H 股23.00 港元,较: (i) 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即订立配售协议之日) 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 H 股25.75 港元折让约 10.68%;

(ii) 截至及包括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前最后五个交易日联交所所报之均收市价每 股H股25.72 港元折让约 10.58%;

及(iii) 截至及包括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前最后十个交易日联交所所报之均收市价每 股H股25.78 港元折让约 10.78%. 董事认为,配售价乃经本公司与配售代理经考虑 H 股最近市价及目前市况后公协商厘 定. 配售条件 完成配售顸待(其中包括)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 倘任何配售条件未能於交割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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