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7-12-01
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本年度共召开监事会会 议5次.

1.2018 年3月28 日,公司召开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选举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会计政策变更及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事宜. 2.2018 年4月2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3.2018 年6月14 日,公司召开五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8 年8月28 日,公司召开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实施

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2018 年10 月3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

2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 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 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科学决策,保持了 较好的生产经营状况,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2.公司的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加强了对内控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的 检查,公司在对外投资、资产转让、关联交易等方面均建立了比较 健全的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资金周转、管理费用的控制 上,分级把关,既保证了公司正常运营,又规避了风险.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3.本年度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行为,审批程序合法、交 易价格合理、决策有效,有利于公司的资源整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未发生和出现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和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

3 5.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体现了市场公平的原则, 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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