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7-11-13
审批意见: 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汕头市龙湖区木艺轩建材加工厂实木家具及木板材 料加工项目在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下管区洲仔尾木材站临时建设.

主要噪声源 设备须落实减振降噪措施;

打磨工序产生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木材加工、 石材切割工序须严格落实除尘、降尘等管理要求,尽量减少粉尘排放;

废胶 水桶须按规定妥善处置.项目须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竣工环保验收手 续.今后须服从城市规划适时进行调整或搬迁,若因环境管理需要项目须无 条件实施整治或搬迁. 执行标准:

1、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2 、 工艺废气、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 公章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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