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7-09-03
112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2017年年度报告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行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或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本行适用的财政部其他相关规定和文件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

本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对以下事项仍执行特殊会计政策 : 1.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是指财政部将其代表我国政府借入的国外优惠贷款委托本行再贷给国内债务人,并由本行负 责贷款资金的提取和支付、本息和费用回收以及对外偿付等的活动. 按照不同的还款责任,本行的转贷款业务分为以下三类 : 第一类项目 : 由省级财政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作为借款人,并承担还款责任的项目 ;

第二类项目 : 由项目单位作为借款人并承担偿还责任,省级财政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还款保证的项目 ;

第三类项目 :由项目单位作为借款人并承担偿还责任,省级财政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不提供还款保证的项 目.此类项目由本行独立评审,自愿转贷,自担风险并作为对外最终还款人. 按照财政部财债字 【2000】 71号文件有关规定,第三类项目作为本行自营贷款按照权责发生制纳入表内核算 ;

一、二类转贷款属于代理业务,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在表外核算.第

一、二类转贷款业务的损益按照对应科目每 月逐项结转至本行利润表内,主要包括本行从事代理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转贷业务的利息收入、支出和转贷业 务产生的汇兑损益.本行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结转的累计净收益或净亏损金额在其他资产项下的 转贷业务往来 或 其他负债项下的 转贷业务往来 项目中予以反映. 2. 一般准备金 本行的一般准备金,用于弥补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具体计提比例或数额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确定. 3. 退休福利义务 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本行对退休等员工的福利义务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 THE EXPORT-IMPORT BANK OF CHINA /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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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行2017年度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所制订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1. 会计年度 本行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行 (除巴黎分行)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巴黎分行以欧元作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分账制核算. 3. 记账原则 本行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4. 计价原则 本行财务报表中,除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负债及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 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 减值准备. 5. 外币折算 (1) 外币交易的折算 本行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 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除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的货币性证券外,其他项目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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