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7-05-11
1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晶方科技 、 发行人 或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317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4,500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6,31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 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0 号文核准. 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主承销商 ) 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为56,674,239股.本次发行将于2014年1月16日(T日) 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申购平台实施. 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 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二)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4年1月9日(T-5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登 载于上交所(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 重大事项 提示 及 风险因素 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 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 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 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四)本次发行价格为19.16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

2 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止2014年1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发布 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6.73倍.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电子器件制造,从细分行业看,上市公司华天科 技、通富微电、长电科技都有封测等业务,与公司已经开发出LED的封装技术有 可比性;

和长方照明、瑞丰光电、雷曼光电等LED封装企业也有较强的可比性. 以2012年每股收益及2014年1月13 日(初步询价截止日)收盘价计算,可比上 市公司2012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67.35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19.16元/股对应的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3.76倍.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交所(www.sse.com.cn)的《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 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 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 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 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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