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7-03-21

5 在修订条例通过后 , 民政事务总署先后举办了多场的讲座 , 以及编印了 《2007 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简介和常见问题,希望藉此让大众对新修订的条例能 有所t解. 本书的编写目的,并不是要介绍条例的修订部份.我们是希望透过收集香港 私人住宅大厦或屋苑较常见的物业管理疑难或争议,整理成若干具代表性的典型 大厦管理争议处境,让业主和大厦管理者在作出决策时加以参考.本书希望能以 个案讨论方式,让业主和大厦管理参与者能对建筑物管理条例有更深入的认识. 在每个个案中,我们会对争议逐一剖析,并会配上相关的法例和合适的法院 案例作为说明.希望一方面能为参与大厦管理的各方(包括大厦业主、业主立案 法团成员、以至管理公司)面对的疑难和争议,提供实际可行的解决方法;

另一 方面希望透过浅白的文字,让读者能就现行大厦管理的相关法例,有好的掌握.

6 第2章成立业主立案法团 法团就是根趵闪⒌姆ㄈ送盘,并获授权代表业主管理整个屋苑的公用 部份.条例不单列出了成立法团的方法,并就法团权责作出明确的介定.例如是 在成立法团后,法团负有法律责任去妥善管理、维修大厦的公用部份,并会负责 执行公契上的各项要求. 在成立法团后,业主可以透过根倏墓芾砦被峄嵋楹头ㄍ呕嵋, 有效地商讨和决定各项跟大厦管理有关的工作.在业主大会讨论及议决的事项, 对所有业主均具有约束力.此外,大厦的业主,如跟法团或管理公司发生纠纷, 都需要参照大厦的公契和条例,来弄清楚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公司的权责, 寻求解决的方法.故此,在现行法例下,要有效做好大厦管理,成立业主立案法 团是第一步. 若要成立法团,业主需要完成五个步骤(见附图) .第一是要先得到拥有不 少於 5%业权的业主的支持下,委派业主代表召开会议.该代表要向全体业主发 出最少

14 天的会议通知,并按通知召开了第一次的业主会议.会议的法定人数 为业主人数的 10%.在会议上,要获超过 30%业权份数的业主,及在过半数票 的支持下通过成立法团,以及委出管委会的决议. 在委出管理委员会后,各委员必须在

21 天内到民政事务处或土地注册处, 或在任何一位符合《宣誓及声明条例》(第11 章) 规定的监誓员(例如:律师或太 平绅士)面前以指定格式的声明书作出法定声明,说明他符合成为委员的资格, 并向管委会秘书送交有关的声明书.此外,法团亦要在业主会议结束后

28 天内, 指定表格向土地注册处申请注册成为法团.

7 通过成立法团、委出管委会 确定符合法定人数后,获30%业权份数业主 支持及过半数通过决议.并委任各职位. 召开会议

14 天前向业主发出通知书,告知会议日期、 时间、地点及成立法团,委任管委会议程 委任召集人和收集业主资料 至少 5%业权份数业主委任一名召集人 发出声明书 各委员要在获得委任的

21 天内,向管委会 秘书送交指定的声明书. 向土地注册处注册 管委会要在获委任的

28 天内,向土地注册 处申请注册成为法团.

8 如何成立业主立案法团? 模拟案情: 一直以来,伟诚大厦都是由发展商委任的管理公司提供管理服务,业主们大都对 服务的安排表示满意.业主委员会一直都能尽责地反映业主们的意见,让管理公 司在制定管理方针时能有所依从. 然而,家明和几位业主希望能在大厦管理上更有效地监察管理公司的工作,故此 他们商议要成立业主立案法团. 在得到 5%业主的支持下,他们向全体业主发出会议通知,在两星期后召开了第 一次的业主会议.在会议上,他们获超过 30%业权份数的业主,在过半数票的支 持下通过成立法团,委出管委会的决议. 由於伟诚大厦有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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