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7-03-15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财政补助的类型 根据 《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 财会 〔 2017〕15号)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 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德亚太汽车智能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收到的2018年制 造强省建设资金4,900,000元及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收到的萧山区新能源汽车产业上级补助 资金11,454,700元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上述二项政府补助外,本次披露的其余财政补 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财政补助的确定和计量 根据 《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 财会 〔 2017〕15号)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 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财政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 《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 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13,606,292.47元;

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19,618,600元.公司获得的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 本次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9-001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17日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 2018) 辽02民初860号等共计分立 247份《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 《 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显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167名自然人诉本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代威先生、时任财务总监周成林先生 ( 已离职)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判决驳回2名自然人诉讼请求.同时裁定原 告2名自然人撤回起诉, 裁定驳回原告78名自然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起诉的 申请.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158名自然人 ( 分立158个案件) 被告: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61,432,327.51元;

(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7名自然人 ( 分立7个案件) 被告一: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代威 被告三:周成林 诉讼请求: (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4,786,068.03元;

(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三)主要事实与理由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发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17]1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详见公司 2017年7月25日披露的 《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 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17-57号). ( 四)法院审理情况和 《 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法院于近期公开开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根据《 民事判决书》,法院认 为:被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