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6-11-17

收购人林科闯 以现金收购德润成长 20.1728%的股权, 从而间接收购公 众公司 5,065,390 股股份 法律意见书 指 本所为本次发行制作的《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事项合法合 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章程》 指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德润成长公司章程》 指 《厦门德润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3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4 年修订)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2013 年 修订)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试行) 》 (2013 年修订) 《第5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元、万元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万元 本法律意见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之情形,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法折算 所致. 第1页 ?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正文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自然人林志强、 林科闯, 根据公司提供的收购人身份证复印件、 简历, 收购人基本情况如下: 林志强,男,1974 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5052419740320****,拥有境外永 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

2005 年毕业于海军指挥学院经济管理专业, 曾任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 限公司董事,2011 年至今担任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03)副董事长和总经 理,同时担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厦门阳光三安照 明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铜陵新盾投资有限公 司监事、厦门国道建材有限公司监事、厦门市鼎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最近五年内,收购人林志强所任职单位及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 注册地 产权关系 担任职务 主营业务

1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泉州安溪 无 副董事长 生铁、钢坯、钢材、中宽带型 材、氧气、液氮、液氩的生产

2 厦门阳光三安照明技术 有限公司 厦门 林志强间接 持股 0.49% 董事 LED 新型光源及新型照明产品 的研发

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荆 州市 林志强间接 持股 1.23% 副董事长 兼总经理 从事全色系超高亮度 LED 外 延片及芯片的研发、设计、生 产和销售以及 LED 应用产品 的销售业务

4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泉州晋江 无 董事兼总 经理 投资

5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 林志强直接 持股 15.64% 董事 投资

6 铜陵新盾投资有限公司 铜陵市 林志强直接 持股 10.00% 监事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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