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5-04-24

6 常见问题 使用何种检测设施? 据悉,目前并没有 经认可 的实验室,不过我们极力推荐下 列条件: l 进行检测的机构应当熟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 标签制度》 系统的生态毒性检测和 《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 的物质毒性检测;

l 应当依照如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 (OECD) 或国际标准组 织(ISO) 的国际标准化指南开展研究.特定情况下,源于 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检测指南的国家标准也可以采用;

l 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开展此研究的实验室符合经合组织和 良好实验室规范 (GLP) ;

l 制作的报告应当包含有一份质量保证声明. 如何对金属进行分类? 对无机化合物、矿物质和金属进行分类时,降解性这一概念 意义有限,甚至没有意义.溶解率成为了毒性的关键. 《联合 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指南的第四部分

7 有专 门一章是关于金属的检测.国际矿业与金属理事会也出版了 一份有用的指南――《矿石和精矿――欧洲危险品分类的产 业方法》8 .该组织还出版了一份名为《金属环境风险的评估 指南》 (MERAG)的文件,对实务操作可能会有一定的帮助. 如何对混合物、掺合物和批次货物进行分类? 在对混合物或掺合物进行分类时,若无法得到混合物本身的 检测结果,利用稀释和分批处理等方法所得到的个体物质数 据可以用于确定分类.这些方法被称为 衔接原则 , 关于其 使用的详细说明可以参见《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 签制度》指南的第四部分

7 .最令人感兴趣的是,如果某一稀 释液的毒性与原始的化合物相同甚至更低,那么分类就应当 基于原始的化合物.在所有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分类的情 形中,应当适用其中最严格的分类.在明知成批的货物是由 同一制造商生产或控制之下,这些货物可以推定为大体相 同,只需一个分类即可 (除非有理由相信存在显著的不同) . 这样就可以免去一些不必要的额外检测.

7 说明:当混在一起的货物有可能引起其组成化合物的毒性发 生变化时,我们建议重新检测. 甲板的货物粉尘 《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附则五 1.2 规定, 货物残余 一 词并不包括打扫之后仍余留在甲板上的货物粉尘或是船舶外 表面的粉尘. 因此, 货物粉尘并不包括在附则所定义的 垃圾 范围内. 冲洗锅炉 / 节热器之烟灰水 怎样分类冲洗锅炉 / 节热器之污水曾被讨论, 其它类似排放 等同船舶运作曾被提议但不被同意.因此它不被列于

2012 指引,目前提议联系有关当局跟据当地限制和规定来排放. 洗舱水的定义 规则所提到的洗舱水是指卸货之后清洗货仓所产生的废水以 及其中所含有的任何不可回收的货物残余和小剂量的清洁剂. 是否有足够的接收设施? 能够提供充足的港口接收设施 (RF) 供使用被视为是《国际防 止船舶污染公约附则五》整体成功的关键. 《国际防止船舶 污染公约附则五》所定义的充足是指港口接收设施应当能够 满足使用港口的船舶的需要而不会造成不应有的延误;

不 会引起船员不愿使用这些设施;

并且有助于海洋环境的改 善9.目前所知,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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