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5-01-09

但亦可选择地区主义或国家主义色彩的,在葡文文章中更多地翻成广东话 Oumun 或普通话的 Aomen .规定并没有谈及用甚麽方法去转换第一个汉字的 元音,根咸蜒烙锏亩烈,它可以是 o 也可以是 u ;

第二个汉字也一样, 它可以是 a 或 e . 令人费解的事并不是到此为止.两个音节的汉字的书写表达方式,在中文里总 是分开的,而在葡萄牙语里则是可分可合.在普通话词法方面,又面临一个绝非简 单的决定.在上述这类情况里(还有较之复杂得多的),译员不必是专门学语言学 的,但又不得不对甚麽是词甚麽不是词作出决定,而在中文里这种概念的确定尤为 困难.然而,在这种情况里,该规定第八条对译员是有帮助的,尽管其表达不妥, 第八条是这麽断言的: 国名要连在一起 .在这里给出了并不是国名的所谓国名 北京 ,我们不知道是否足以说明构成名称的音节要连在一起的意思. 下面要说的另外一个例子是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人确有其人,而且是个名流.他在澳门出生时被取名为 Kai Cheong . 这很有意思,因为是用字母书写的,所以写这两个音节时不能不涉及上面提及的所 有决定.在口语上,这些决定可部分地消失.父母为儿子在有关行政部门登记的这 两个汉字的名字,是用罗马字母书写的,也许是求他人代写的.无论是谁写的,他 都是用广东话形式书写的,即分开成两个音节.这位人士姓 Fok ,这是他的祖 姓,因此这位人士的全名是 Fok Kai Cheong ,根形拿乃承,第一个汉字 是姓,而且几乎都是单音节的,而后是名,是双音节. 历史学家及教授Fok 用上述名字在香港和美国上完了大学.不知道甚麽时候 他的名字变成了 K.C.Fok ,然而这并不重要,事实上名字第一次被改变时,如 果说不是他自已这麽做的,那麽起码也是得到当事人的同意,目的显然为了方便他 的名字在西方名字体系里的流传,而西方人的名字次序是与中国相反的. 那麽,澳门的译员应如何翻译上述名字的三个汉字呢?如果知道指的是谁,而 且知道 Fok 这个名字已为许多葡萄牙人所认识,是众所周知的历史学教授,那 麽自然就会写成 F0K .如果不知道这个人物,不知道葡萄牙社会认识他,那麽 就可能采用官方或台湾的方式,循拼音方案选择普通话的音.译员就可能将之译成 Huo ,这样,没有一个葡萄牙人而且也没有多少个中国人能明白到底指的是 谁.协议是不可能的.如果出於地方主义或谨慎行事而选择了广东话的音,那麽就 不能使用普通话的音去翻译 f o k 这个音节,因为普通话里没有 f ok 这个音 节,北方地区方言已经不再把 p t k 这三个辅音放在音节的最后(而在 广东话里仍然保留著这种作法). 对澳门的译员来说,只余下一种选择,即按人名的读音翻译,亦即本地传统的 翻译方法,在这种情况下译员所采用的方法与当事人自己的写法吻合.至此,无论 如何译员已经两次违反了官方的规定,具体来说违反了上述规定的第一条 所有的 语音拼写须遵循北京的拼音方式 .现在我们和译员一起看看下面这个问题:如何 翻译本名的两个音节呢?拼音规定它们必须连在一起,而本地的传统作法是分开 的,本地的人名实际情况也是分开的.如果按照第七条规定,则须将之合在一起, 这就在书面上与广东话名字的文字和精神形成了对立.如果将之分开,便违反了第 七条的规定,同时上述的情况可能导致一篇文章末的名单互相矛盾,即一部分的中 文名字用一种方法翻译,而另一部分又用另一种方法翻译. 面对这样的问题,澳门的译员作出了特别实际的回答.他们确认用拼音翻译 中国的 名字,用本地的 体系 翻译澳门的名字.这是本地使用的规则,是专 用型的规则,然而从实际角度来看,尤其是在行政翻译工作中(其他领域的情况更 糟),就要有职员专职告知谁是甚麽人.当然这要求译员从一开始就知道被翻译的 人的国籍.这是澳门模式的又一个更新(霍教授的名字一直与本文的文字和宗旨联 系在一起……).即 一种翻译两种拼写方式 的中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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