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4-12-26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 住所 杭州元信东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2号2幢3层08单元 独立财务顾问 二一九年六月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 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交易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3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杭州元信东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已出具承诺函, 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4 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审阅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万邦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本所及经办人员同意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中引 用本公司/本所出具的文件, 并保证其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本所审阅, 确认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所 及经办人员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5 目录公司声明

2 交易对方声明

3 中介机构声明

4 目录5释义6

一、普通术语.6

二、专用术语.8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0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10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13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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