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3-08-16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一六年七月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1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2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于

2016 年7月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 等相关中国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的全部呈报批 准程序.

2、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十名特定 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及以上基 金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2,857.1428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 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5.83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5.25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 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 按照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规定, 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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